因无证回收废机油,诸暨市枫桥葛高阳润滑油店近日被环保部门罚款3万元。据查,该润滑油店在2014年10月之前未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废机油收集工作。
前段时间,温州市通报了首个非法处置矿物油的刑事案件。为整顿和规范绍兴市的废矿物油回收和处置市场,切断企业非法收集、处置废矿物油的利益链条,自2015年4月起,绍兴市环保局对全市9家废矿物油收集经营单位和1家处置利用经营单位进行集中检查。
废矿物油是因受杂质污染、氧化和热的作用,改变了原有的理化性能而不能继续使用时被更换下来的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属于危险废物。绍兴市废矿物油主要来自工业机械生产、拆解和汽车维修、印染等行业。
本次集中检查主要针对废矿物油收集、处置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性检查。一方面,废矿物油收集、处置利用经营单位必须“有证驾驶”,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另一方面,废矿物油收集、处置利用经营单位必须“许可范围内行驶”。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废矿物油收集经营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的收集经营活动。
记者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获悉,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对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危废管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行为。通过集中整治,举一反三,对同类行业、同类企业、同类问题进行排查,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消除危险废物处置污染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