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印发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 计划全面消除污染严重水域,使西安、咸阳段水质明显好转,把渭河建成关中生态长廊,流经城区河段建成堤固、岸绿、水清、景美的城中河。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果,陕西省制定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将渭河建设成集水资源利用与休闲娱乐为一体、人与水和谐相处的关中生态长廊。
陕西省将用三年时间全面消除污染严重水域,河流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恢复,西安、咸阳段水质明显好转。流经城区河段建成堤固、岸绿、水清、景美的城中河,流经乡村河段建成堤净、水清、有鱼虾的生态河。
据悉,杨凌以上河段需稳定保持Ⅲ类水质,杨凌以下河段保持Ⅳ类水质,宝鸡出境断面达到Ⅲ类水质,咸阳、西安、渭南达到Ⅳ类水质。
■河、新河等8条基本无生态水的支流入渭水质化学需氧量年均值达到50毫克/升以内,氨氮达到5毫克/升以内,黑河、涝河、灞河等12条渭河一级支流入渭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功能区要求。直接排入渭河干流、支流的排污口污染物浓度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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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干流两岸将建生态湿地
本报讯 陕西省将促进再生水利用,到2017年,沿渭各市区、县城和工业集中区再生水利用率分别达到25%、15%和30%。在渭河干流两岸、污染较重支流入渭口以及重点排污口,建设人工与自然相结合的生态湿地。
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化工、印染、果汁和淀粉加工等高耗水、高污染项目,继续淘汰严重污染水体的落后产能。新建低污染项目全部进工业园区,纳入统一环境监管,并严格落实“三同时”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健全产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确保无违法排污行为。
完善渭河干流和支流水质监测布点,强化市、县界河流断面和入渭排污口水质考核,重点监控渭河沿岸工业园区、重大风险源。全面清理渭河流域的中小水电站,效益不大但影响水生态的小水电站要坚决予以关闭。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和小流域治理对秦岭72峪水资源进行有效控制管理,选择数条水量较丰、污染较小、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的渭河支流,做为提供渭河生态用水的河流,限制或禁止对其水资源进一步开发利用。
新闻背景
三年共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49座
《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实施以来,省委、省政府将渭河水质改善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沿渭各级政府坚持铁腕治污、铁面执法,有力地推动了治污责任的落实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据统计,三年共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49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6万吨/日;淘汰关闭重污染、高排放企业33家,突出对皂河、小韦河、新河等重点污染支流的治理,促进了渭河干流水质的改善。经过三年的努力,既定治理项目全部完成,渭河水质改善目标顺利实现,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
截至2014年底,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较2011年下降了32.9%,氨氮平均浓度下降了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