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昆明中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情况报告》绿皮书,通报昆明中院以及辖区法院近年来审理环境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在司法实践当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记者了解到,从2014年开始,昆明两级法院受理的环保案件呈现倍增趋势。2014年至今年5月,昆明中院共受理各类涉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22件,已高于此前五年受理的环境案件数量总和。案件类型方面,涉及环境污染、非法买卖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犯罪占首位,采矿权、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数量剧增。
在审判实践当中,昆明两级法院从六个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实践,收效良好:一是针对环境案件的特点,注重恢复性司法理念及实践的运用,将刑事被告人具有生态修复的行为作为量刑的主要情节考量,对在缓刑考验期的刑事被告人建立开展回访考察活动,研究制定后续的生态修复方案;二是积极延伸环境案件审判职能,建立完善与司法、环保等部门的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对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使用等进行专题研究;三是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及环保组织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开展环境审判综合调研活动;四是与高校共建“环境司法创新教学研究基地”,举办了云南首届模拟环境法庭大赛等多项活动,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五是健全完善基层法院环境审判工作机制,创新了环境案件要素式审判规则,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确立了“破坏者修复、损害者赔偿、法院引导监督、司法行政联动”的生态修复原则;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模式,让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在水源保护区建成全国首个“昆明环境公益诉讼林”警示教育基地,开通了环保庭微信公众号,宣传环境法律知识、介绍环境司法动态,努力实现环境司法走进民众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