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该省日前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福建省此次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所设置的具体水质目标均高于国家“水十条”要求。到2020年,全省12条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超9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5%;设区城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5%以内,主要湖泊水库水质达标率总体超60%;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72%。
到2030年,福建省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超93%;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主要湖泊水体富营养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