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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天价环保罚单千万别“和解”

   2015-06-04 中国青年报 2980
核心提示: 因超排污染物,位于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的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可该企业拒不整改及缴纳罚款,79天后这笔罚款飙升至1580万元。这是陕西省根据今年新实施的《环保法》开出按日计罚的首张“天价罚单”。

因超排污染物,位于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的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可该企业拒不整改及缴纳罚款,79天后这笔罚款飙升至1580万元。这是陕西省根据今年新实施的《环保法》开出按日计罚的首张“天价罚单”。

揆诸媒体报道,这也是国内首张天价环保罚单,其诸多看点自然也引来不少网友围观,如有网友点赞:就应该这样,违法成本低廉导致知法犯法!

这家企业够“任性”,本来只罚20万元,但到了30天整改期限时,该企业既没停产整治,也没缴纳罚款,而是继续排污;于是环保部门启动“按日计罚”程序,该企业依然如故,甚至被发现了新的水污染问题。当地环保部门算了账,从1月8日到3月27日整整79天,按每天20万元罚款计算,共计1580万元。

企业“任性”,抵不过执法部门“任性”。这种“任性”,源自执法自信,因为有强大的法律支撑。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被誉为“史上最严”,一大原因就在于该法增加了“按日计罚”条款,这意味着环保部门完全可以依法向排污企业开出天价罚单。由于新环保法还规定,“按日计罚”不设处罚上限,所谓1580万元罚单并不是最高,日后也许会有数额更惊人的罚单。

天价罚单是一种宣示,也是一种立场,它所释放的执法逻辑就在于,罚款不是儿戏,要罚得你肉疼,罚得你不敢无动于衷。但是,对付污染企业并非只有罚款一个法子。新环保法明确规定,对于拒不改正者,可对违法企业责任人,引入治安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当地执法部门早就行动,何至于该污染企业一再视罚款为耳旁风?如果相关责任人被拘,也不会一再不整改吧?

据陕西省环保局介绍,目前该企业已停产,但尚未缴纳罚款。停产是个好消息,但不缴纳罚款,令人觉得不安。由于该企业由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中化能源公司共同组建,具有政府背景,胆敢不缴罚款,或有底气。因此,公众难免担心,这一天价处罚会不会走向和解?天价罚单会不会被降格罚款?如果不了了之或被摆平,损害的不只是法律尊严,还有执法部门的权威。法律界有句名言:“法律不得使违法者通过违法行为而获利。”当污染企业必须付出难以逃脱的违法成本时,他们才不会再无视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说过,“多年来,我国有关环境保护的立法数量不少,但环境质量越来越差,就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违法成本过低就是变相鼓励违法,新环保法的执行不是充气棒,而是杀手锏。环保部门开出天价罚单,迈出了可圈可点的第一步,接下来应有下文。比如,如何收缴罚款,如何处理相关责任人,以及如何排除干扰,就需要相关执法部门联合行动,不徇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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