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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签9430万元垃圾发电设备供货合同

   2015-06-05 证券时报网1870
核心提示: 根据合同规定,南通天蓝应依照总承包原则负责进行电厂工程的设备供货、指导安装、指导调试及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此外,南通天蓝应保证工程选用的设备不影响完成机组满负荷连续运转并通过72+24小时的试运验收。

中国天楹6月4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天蓝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南通天蓝”)与上海和山机电成套有限公司(“上海和山机电”),就泰国VKE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简称“电厂”)内的由一套9.9MW的炉排炉式垃圾焚烧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所有必要的设备和部分材料构成的工程的设备供货、指导安装、指导调试等签订了《泰国VKE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设备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9430万元。

根据合同规定,南通天蓝应依照总承包原则负责进行电厂工程的设备供货、指导安装、指导调试及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此外,南通天蓝应保证工程选用的设备不影响完成机组满负荷连续运转并通过72+24小时的试运验收。

该合同签署后,将对公司未来在垃圾焚烧发电设备销售领域进一步扩张具有重要意义,对公司2015年度业绩有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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