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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并肩 为了眷恋的那方净土

   2015-06-05 中国环境报2740
核心提示: 曾经,温饱是目标,要多种粮、多产粮。“攥一把能出油,插根筷子能发芽”,肥沃的黑土造就了北大仓。荣耀背后,是黑土地越来越板结、越来越瘦弱的事实。连创新高的粮食产量,更多依靠扩大耕地面积、增加高产作物、加大农药化肥使用量来实现。

山峦叠翠、五谷飘香的美景令人陶醉,但不计后果的索取让大地显出疲态。

相比恶臭的污水、飘散的浓烟和污浊的空气,土壤污染问题更为隐蔽,甚至 “看不见摸不着”,而土壤污染一旦发生,就直接影响百姓的“吃”和“住”。

当务之急,要为今天的土地理出一本清晰的账,为未来发展明确一条可持续的路。

大地需要疗伤

地大物博的祖国令人自豪。感谢大地,用丰富的物产养育了13亿儿女,但无休止的索取让这方土已经不堪重负。

曾经,温饱是目标,要多种粮、多产粮。“攥一把能出油,插根筷子能发芽”,肥沃的黑土造就了北大仓。荣耀背后,是黑土地越来越板结、越来越瘦弱的事实。连创新高的粮食产量,更多依靠扩大耕地面积、增加高产作物、加大农药化肥使用量来实现。

不仅如此,工业发展带来的污染更为严重。调查显示,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是造成其周边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汽车尾气排放也能导致交通干线两侧土壤铅、锌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污染。日积月累,让宝地变毒地。

土壤污染直接关系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和“水缸子”,是构成农产品不安全的源头。接连曝出的镉米、血铅、砷中毒等事件让一些地区的土壤污染问题浮出水面。“民以食为天”,保证不了“舌尖上的安全”,何以谈发展?

腾笼换鸟,污染企业搬迁,许多城市的改变正在发生。这些已经或即将离开的企业,有些在当地人心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甚至曾以能在此上班为荣。如今,企业离开,原有场地留下一片狼藉。沉积在土壤中的污染需要“解毒”,土地期待重生。官方资料显示,据粗略统计,全国不同类型的数万家企业甚至更多,将在未来几年内实施搬迁,涉及的污染土地面积十分惊人。

不能过于苛求历史,但现在和未来需要清净。为大地疗伤,迫在眉睫。

补牢才能不再亡羊

熙熙攘攘的宋家庄地铁站是北京南城重要的交通枢纽,3条地铁线在这里交汇。来去匆匆的人们,可能很少有人知道,这里在上世纪70年代是一家农药厂。2004年,地铁施工时因工人晕倒而发现有毒物质在土壤中残留,之后污染土壤被挖出运走进行焚烧处理,这也标志着我国重视工业污染场地修复与再开发的开始。

安居才能乐业。现在,很多地方城区企业正在搬离,为商业开发留出更多空间。如果土壤安全都不能保证,何来“安居”?让土地“重生”是很多地方的大事。

2014年5月4日,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积极组织和督促场地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将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等所需费用列入搬迁成本。

比修复土地更值得关注的是,今天的生产场地不能再成为明天的污染场地。在这方面,跨国企业是个值得学习的榜样。未雨绸缪,几乎所有全球五百强企业都把污染场地管理作为他们进入中国时最为重要的环境风险管控方向,并形成了从企业并购到运营、退场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一些企业还将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污染场地风险转化为商业并购中重要的谈判议价筹码。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对于国内企业来说,现在就是“补牢”的时刻。一方面,要着眼预防,严格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控;另一方面,一旦产生污染,要及时、积极进行修复,以避免场地污染扩散付出更大代价。

尝到真正的菜香米香

“黄土地,黑土地,古老的大地把中华养育;五千年,九万里,炎黄的子孙生长在这里。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春播种一颗,秋收粮万粒。一辈辈,一代代,地生金来地生银。我们的家园温馨甜蜜,我们的母亲就是大地。”这首赞颂大地母亲养育之恩的歌曾经广为传唱。

如今,吃饱饭不再是问题,温馨甜蜜的生活还需要吃得安全和健康。

每到周末,北京有机农夫市集总能吸引很多“粉丝”。原因就是,在这里可以尝到东北大山中的野生毛榛子、猴头菇,也能买到未用农药化肥的蔬菜、吃粮食散养长大的土鸡等。用赶集粉丝的话说,这里的菜“有菜味儿”。

2010年10月,李玉双带着200斤“稻花香”大米,端着一个电饭煲,在农产品展销会上四处请人品尝米饭。很快, 200斤大米被抢购一空。回来后,他联系了200家农户成立了一个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他的大米在收割前就已售空。“种水稻靠的是技术,我们的水稻施用农家肥、有机肥,杜绝使用化肥,绿色大米绝对不愁销路。”李玉双的故事,是国内不少有机农业从业者的缩影。

目前,改善耕地质量、控制面源污染早已引起国家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拟稿)》已被列入全国人大2017年的立法计划;被称为“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已提交至国务院审议,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出台……

“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今年的环境日,让我们再次一起走近土壤,了解大地母亲的现状,了解导致土壤质量恶化的成因,让我们一起鼓与呼,为保护我们的大地母亲贡献自己的力量。

别国启示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众多发达国家在解决类似问题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教训都可供我们学习借鉴。

美国

超级基金法是美国针对危险物质不当处置引起的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损害进行的联邦环境立法,因其中的危险物质信托基金(俗称超级基金)而闻名,因此通常又被称为超级基金法。超级基金法确立了4项最基本的法律制度,包括信息收集和分析制度、将实施反应行动的权力广泛授予联邦政府的制度、创设超级基金以提供治理修复资金的制度和以污染者付费原则为基础的连带的溯及既往的严格责任制度。

德国

德国自1999年以来制定了土壤保护法、土壤保护和工业废地处理条例等法律。这些法律对土地使用者预防风险的措施及强制性义务、施加于土地上的各种材料的性质及其风险的预防与控制、土壤监测以及土壤保护的具体要求、风险的评估等作了规定。各州政府则依据联邦法律制定了自己的法律,如萨克森州有土壤保护与污染废地特别法、污染土地登记管理条例等。为给土壤保护和污染场地治理提供指导和咨询,德国联邦政府在环保部长会议下面设立联邦/州土壤保护工作组(简称LABO),工作组实行理事会/全体会议制度,下设3个委员会,分别负责法规制订、预备性土壤污染调查以及历史遗留污染调查。

日本

日本将土壤污染区分为农用地土壤污染和工业迹地土壤污染两种分别立法,这既是由于日本首先遭受农田重金属污染,也是农用地土壤污染和工业迹地土壤污染具有不同特点所致。鉴于农用地安全的重要性,日本对农用地土壤污染采取了由政府直接实施治理的模式,即由政府监视农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划定污染对策区域、制定对策计划及组织实施等,实施费用由污染者负担。对城市工业迹地,以污染者负担原则为指导,采取了由土地所有者,包括土地管理者、占有者和污染者具体实施的方式。两部法律及其配套法规相互结合促进,共同构成了日本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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