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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沙漠排污”事件追责1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015-06-08 中国新闻网2070
核心提示:包括武威市分管副市长、甘肃省环保厅分管副厅长在内的1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依法追责,排污企业涉案生产项目已停止生产,并被罚款和追缴排污费319万元人民币。

历时近三个月调查,备受关注的甘肃“沙漠排污”事件处理结果5日对外公布。包括武威市分管副市长、甘肃省环保厅分管副厅长在内的1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依法追责,排污企业涉案生产项目已停止生产,并被罚款和追缴排污费319万元人民币。

资料图:腾格里沙漠腹地现巨型排污池

甘肃省政府新闻办5日举行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环境违法事件调查处理情况新闻通报会。甘肃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梁和平介绍,这是经过实事求是的调查和第三方权威机构科学规范的环境损害评估,纪检和监察部门以及检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追究基础上完成。

今年3月12日,群众举报的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向沙漠排放生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被查实。该公司在过去9个多月间通过暗管向中国第四大沙漠腾格里沙漠累计排污,沙漠污染面积近266亩,污染土方量逾62万立方米,污染区域地下水水质亦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此次“沙漠排污”事件是中国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发生的一起典型顶风违法事件,因此一度引发网络持续关注和热议。

梁和平说,甘肃决定给予武威市分管副市长和甘肃省环保厅分管副厅长行政警告处分;凉州区委主要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凉州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武威市环保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同时,给予武威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凉州区环保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给予凉州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凉州区环境监测站站长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

另外,荣华公司6项违法行为共处罚款300.31万元,追缴排污费18.06万元。涉案生产项目已停止生产,主要生产设备和排污设施已查封。责令其承担环境调查和损害评估和被污染沙漠治理和修复的全部费用。荣华公司董事长涉嫌环境污染罪已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污水处理厂厂长、副厂长被行政拘留。

梁和平表示,此次污染区域远离水源地、居民聚居区和农业用地等环境敏感目标,生态环境风险可控,污染区域内的土壤与地下水环境可以修复。目前,损害修复工程已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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