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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PPP:重在快 更要实

   2015-06-15 经济日报2400
核心提示: 在财政部日前召开的贯彻落实PPP指导意见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说,各地要着重在“快”字、“实”字上做文章,推动PPP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

一般来说,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很难获得理想的收益,需要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从国际经验看,推广PPP模式,政府治理水平高则容易取得成功,政府治理水平低则往往难以成功。因此,推进PPP模式时,不能简单地把思想局限在缓解债务压力上,不能把推广PPP当作又一次“甩包袱”。而要以此为契机,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把精力放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上,把注意力转向加强监管上——

国家大力推广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正在成为稳增长、调结构的一个焦点。从国务院发文指导部署,到各地推出规模庞大的项目,再到社会资本,包括多家上市公司的广泛参与,PPP模式不断升温。

在财政部日前召开的贯彻落实PPP指导意见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说,各地要着重在“快”字、“实”字上做文章,推动PPP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

PPP模式,正在掀起我国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一场新变革。

延伸阅读:

PPP环保项目库

立法准备工作正在开展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在我国并不是全新的事物,上世纪80年代以来,各地已有不同形式的实践。但从政策层面提出PPP概念,是近几年来的事情,明确大力推广的时间则更短,如何规范、有序推进成为关键问题。

自2013年底以来,按照“法律规范+政策指导+实施细则”的制度框架,财政部着力构建PPP制度规范体系,出台PPP工作通知、操作指南、合同指南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等配套管理办法,印发在市政公用、水污染防治、收费公路和公共租赁住房领域推广PPP模式的实施意见。而且,据悉财政部正在积极开展PPP立法准备工作。

“我国PPP模式的突出特点,就是注重顶层设计和建章立制,然后再进行操作层面的推进。”财政部财政科研所副所长白景明向记者表示。

PPP模式制度建设最引人注目的举措,就是国务院办公厅今年5月底转发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的《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我国PPP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PPP发展进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新阶段。”张少春说。

“除了国办文件对PPP模式进行的全局规划和顶层设计,财政部还从基本概念与基础制度、预算管理与风险控制、重点行业指导等3方面构建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白景明说。

各地项目加速落地签约

在项目落实方面,2014年底,财政部确定了污水处理、供水等领域30个示范项目,总投资约1800亿元。今年5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发布PPP推介项目,首批发布的项目共计1043个,总投资1.97万亿元,范围涵盖水利设施、市政设施、资源环境等多个领域。各省市也密集推出一大批PPP项目。

“PPP项目的投资金额动辄几亿、十几亿乃至上百亿元,有一个谈判磋商、招商引资的过程,短期内大量签约并不现实。从目前各地情况看,进展还是比较顺利的。”白景明说。

记者了解到,各省市不少PPP项目已经签约,有的正在推进。比如,截至目前,江苏省列入省以上试点示范的19个项目中,有4个项目已根据合作协议进入建设阶段,有6个项目已进入公开招选合作方阶段,其他9个项目已制订方案,争取试点项目年内全部落地。

据安徽省财政厅介绍,该省的全国示范项目进展顺利,目前已有两个项目顺利签约,其中池州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PPP项目,已于2014年12月29日正式签约,成为全国30个示范项目中第一个签约项目。该省公开向社会发布的项目中,已有11个项目顺利签约。安庆北外环路PPP项目于5月6日签约,成为国内运用PPP模式建设纯公益性项目的“破题之作”。

《指导意见》提出,着力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改造,争取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减少地方政府性债务。记者注意到,目前推出的PPP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存量项目。比如,在财政部确定的30个示范项目中,存量项目22个;江苏省266个入库项目中,存量项目120个。

探索全新管理理念

对于推广PPP模式的意义,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2013年底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说,推广运用PPP不仅是一次微观层面的“操作方式升级”,更是一次宏观层面的“体制机制变革”。

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PPP不是简单的融资手段,而是一种全新的管理理念,包含了政府和社会资本的相互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等,将政府在战略制定方面的优势,与社会资本在管理效率、技术创新方面的优势结合起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在运用PPP模式时,我们不能再简单地把思想局限在缓解债务压力上,不能把推广PPP当作又一次‘甩包袱’。而要以此为契机,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把精力放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上,把注意力转向加强监管上。”张少春在上述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说。

“从国际经验看,在推广PPP模式的国家中,政府治理水平高的国家容易取得成功,政府治理水平低的国家则往往难以成功。因此,各地推行PPP模式,对地方政府治理水平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认为,实施PPP模式,地方政府应该承担财政支出责任,这就需要提高债务管理、预算管理的水平。

“此外,PPP模式的推广也应该以合理的速度发展,对总体规模要有控制,要与地方政府的治理水平相适应,预防债务增加过多。”乔宝云说。

PPP项目投资周期长、投资额大,对项目的规模和风险控制十分重要。为此,财政部出台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明确提出,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

一般来说,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很难获得理想的收益,需要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政府应该把PPP项目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并从整体上做好PPP项目的设计,提高PPP项目的吸引力,使社会资本能够通过参与项目获取一定收益。比如,对于纯公益性的市内道路,可以通过广告牌、停车场等的运营,使社会资本得到收益。”白景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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