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能效标识制度自2005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取得了超过4419亿度电的节能成效,有力保障了我国用能产品的能效提升,推动了国家节能减排发展。这是记者13日从在北京举行的能效标识十周年研讨会上获悉的。记者了解到,我国的能效标识制度已顺利实施10年,10年间,通过政府、制造商、零售商、研究机构、实验室、行业协会、消费者、非政府组织以及媒体等相关方的共同努力,不断激发着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在不断完善各项机制、提高制度的管理效力的同时,以提升产品的能源使用效率、增强中国制造实力为目标,从覆盖范围、备案管理、推广手段、核验监督、国际合作等方面不断丰富能效标识实施体系,推动了制度的完善。
质检总局计量司副司长张益群表示,从实施10年来的情况看,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大力促进了我国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促进了以家用电器为代表的相关行业的技术升级,为了实现更高的能效等级,有些甚至整个行业的节能技术都取得重大突破;是促进了相关企业的创新发展,促使企业进行结构性的研发升级;引导了消费者的购买,客观上改变了存在于制造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有了能效标识的量化指标,如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家电下乡等国家政策的出台有了直接的指导基础;带动了中国检测行业的发展,有些企业大规模提升了检测实验室的水平,有些第三方检测机构则迅速成长,整个中国的检测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未来,将继续扩展能效标示制度的实施范围,夯实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试验检测等平台,推动二维码能效标识,强化制度创新,重点筹划和部署能效标识监督检查工作,为下一个十年的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李爱仙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说,能效标识制度是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三部委联合推出的一项节能减排和质量控制举措。十年间,能效标识制度共覆盖了33类用能产品,9000余家企业和900余家检测机构参与,98.1%的消费者见过能效标识,提升了消费者的节能意识。
李爱仙说,能效标识制度是我国唯一一个以企业自我声明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举措,其核心特点是“企业自我声明+能效信息备案+市场监督管理”的实施模式。在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的同时,在管理层面上,中国能效标识制度不同于国外能效标识制度,做到了“放”中有“收”,在制度实施过程中,通过“政府事中事后管控”维持了制度的良性发展,“能效备案管理”是其中最关键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