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排污费征收标准低,治理污染的成本高,很多企业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投钱建环保设施。现在,高标准差别化收费激发了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促使许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把污染物排放量降下来。”天津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最新统计数字显示,一季度,天津市共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污费近1.6亿元,而去年一季度征收的费用为4500万元。在排污费标准平均提高9.5倍的前提下,征收数额仅有3.5倍的上涨,说明天津市用经济杠杆治污效果已初步显现。
自去年7月1日起,天津市大幅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化学需氧量4种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并在全国首创实行按10%差别化收费政策,以鼓励企业减量排放。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提高排污费体现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以经济手段推进环境保护与资源能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
在投资实施技术设备改造,让排污费不增反降的企业实例中,大港电厂很有代表性。据了解,该厂对脱硫系统除雾器、脱硝系统、静电除尘器、低温省煤器进行改造,总投资近3.7亿元,电厂四台机组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平均排放量仅为国家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一半甚至更低,大大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每年节约排污费用约2100万元。
今年5月1日起,天津市把经济治污手段延扩至烟尘和粉尘,调整烟尘和一般性粉尘排污费征收标准,对施工工地开征扬尘排污费,并对烟尘和粉尘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以鼓励低标准排放,增强企业减排积极性。下一步,天津市还将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并适时开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