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曲阜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节能工作的精神,以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为目标,建筑节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依法监管,不断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曲阜市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建材与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曲阜市住建局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健全建筑节能闭合监管体系的通知》等文件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目前,曲阜城区规划区内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9%以上,12个镇街全部实现“禁实”目标,完成了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的建筑绿色化工作目标。至今年五月底,曲阜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630万平方米,达到6.3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二氧化碳减排量17.01万吨。累计应用新型墙材约12亿标砖,可节约土地1980亩,节约7.44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6.37万吨。
二是:积极推广太阳能光建筑热一体化。曲阜城区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鼓励新建、改建和扩建太阳能光热系统的建筑应用;鼓励具备安装条件的既有建筑在不影响建筑物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对未按要求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的工程一律不予验收备案。 2010年至今共完成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建筑80万平方米,采集器面积1.6万平方米。节能量达到9.6万吨标煤,二氧化碳减排量25.9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