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国节能网

物流企业购新能源车可申请补助

   2015-06-16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南昌)2420
核心提示: 6月15日,记者获悉,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降低能耗,南昌对城市物流领域购买和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将予以补助。

6月15日,记者获悉,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降低能耗,南昌对城市物流领域购买和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将予以补助。

据介绍,今年南昌在城市物流企业中推广新能源车的总数量为80辆,要求购买用于开展城市共同配送。南昌市财政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照销售价格扣减国家、省级和市级补助后支付。南昌市财政的补助资金拨付对象为汽车生产企业或委托销售单位(不向南昌市以外地区拨付资金)。对纯电动专用车按动力电池容量补助,动力电池容量每1千瓦时补助标准为1400元(不包括铅酸动力电池)。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专家机构  |  机构分布  |  领导机构  |  管理团队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