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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派人到无锡关注垃圾偷运事件 来源待查实

   2015-06-17 人民网2020
核心提示: 惠山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今天告诉记者,警方已经介入对此事的调查,当地也成立了专门工作组,由环保等部门联合处理此事。目前,因为需要保存证据,支持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这批垃圾需等调查完成后再行处理。据初步了解,偷运的垃圾大部分是生活垃圾,有

近日,疑似从上海运来的数千吨垃圾在江苏无锡惠山区锡溧运河洛社段沿岸倾倒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记者16日从惠山区官方了解到,当地公安部门已经介入事件调查,“上海方面也派了人来,说垃圾是上海来的,尚需要有相关证据支撑。”

惠山区委宣传部相关人士此前向媒体披露,涉事的4条垃圾船5月25日已被举报,当地海事部门进行了扣押,但5月27日晚上船主趁雨夜驾船偷跑离开。6月11日,常州方面根据无锡海事部门的缉查通报将4条船扣押,经初步调查,其中一条船属地为浙江湖州,其余三条属地均为江苏泰州。据报道,现场共计约2000吨垃圾,均从上海沿着内河、大运河一路运来,垃圾里面的信息显示来自上海。

惠山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今天告诉记者,警方已经介入对此事的调查,当地也成立了专门工作组,由环保等部门联合处理此事。目前,因为需要保存证据,支持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这批垃圾需等调查完成后再行处理。据初步了解,偷运的垃圾大部分是生活垃圾,有少部分建筑垃圾。

对于垃圾来源地是否上海,惠山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称,因为此案关键当事人、船主还没有找到,具体情况还不清楚。“上海方面也派了人来,说垃圾是上海来的,尚需要有相关证据支撑。”他表示。

江苏省律师协会环境及资源业务委员会主任刘万福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这种偷运垃圾并倾倒的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既推卸自身应承担的环保责任,还危害相邻方的做法存在主观恶性,是严重的环境污染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即构成污染环境罪。在他看来,此案例中约2000吨的生活垃圾中是否含有危险废物、含有多少,应当由专业部门出具科学的鉴定结果,如果达到3吨,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刘万福说,偷运行为隐蔽性强,危害性也更大,“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扔过来了,被污染方不能及时主动防止危害,具有不可控性。”他亦不无忧虑地发出警示,这种在河岸边倾倒偷埋垃圾的行为,还有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

记者注意到,诸如此类的偷运垃圾事件已非首次发生。去年12月,无锡锡山区宛山荡就发现过上万吨偷运来的垃圾。此前,常熟也曾发现过类似偷运垃圾的船只。对此,刘万福建议,江苏、上海两地的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对这种违法行为的有效监管,建立区域性联合管理机制,由两地联合执法、共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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