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今年年底前,江西省所有地区将全面启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构建农村环卫队伍。力争在3年时间内,全省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据介绍,江西省将从今年起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处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处理)、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以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我省要求,乡镇按服务人口3%左右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同时,要求各地加快淘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简易填埋场、垃圾焚烧炉等,引导技术标准高、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焚烧设施投入农村垃圾处理。原则上每个县至少应建有1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在经济和交通许可的地区可以几个县共建共享1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此外,所有乡镇应配置可利用垃圾回收设施和场所,原则上每个乡镇建设至少1处垃圾中转站、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在满足垃圾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1处垃圾中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