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节能联盟5月21日发布调查报告,揭示了欧盟在对政府大楼进行绿色节能改造过程中的漏洞和政治意愿的缺失。
该报告指出,《欧洲能源效率指令》第五条要求欧盟成员国每年翻新中央政府大楼3%的建筑面积或制定替代措施,以达到至少相同的节能要求。各个欧盟成员国已向欧盟委员会通报了计划执行的方案。其中,11个成员国选择了建筑翻新计划,另外17个成员国则选择了替代性的措施,比如进行节能宣传。在11个国家的建筑翻新计划中,只有拉脱维亚和斯洛文尼亚提供了具有实际针对性的方案。这一现实突显在公共建筑节能问题上各国政治意愿的缺失。
节能联盟秘书长强调:“如果我们的政府不愿意利用自身的权力,投入到建筑节能和运行成本的降低中,这将是一件不幸的事情。它不仅仅是涉及欧盟的规则,它还事关将能源效率摆在优先地位的理念。”
“政府有机会通过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执行来真正启动节能改造市场”,世界自然基金会(WWF)欧洲政策办公室官员表示,“现在是时候让他们(政府官员)从关于节能的口头倡议或实验阶段走向为市场实施较大规模改造方案的实际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