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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40亿方煤制气购销协议签署

   2015-06-19 中国煤炭资源网1830
核心提示: 根据协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将全部收购新疆龙宇能源准东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规划于2019年起生产的煤制天然气,并通过拟建的新粤浙管道输送内地销售。协议的签署,对该煤制天然气项目落实外输通道和销售具有重要意义。

6月15日,新疆龙宇能源准东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正式签署了40亿方/年煤制天然气购销协议。

根据协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将全部收购新疆龙宇能源准东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规划于2019年起生产的煤制天然气,并通过拟建的新粤浙管道输送内地销售。协议的签署,对该煤制天然气项目落实外输通道和销售具有重要意义。

此前6月上旬,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对中国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近期业界已有消息称,该管道工程环评已经基本不存在悬念。

新粤浙管道一旦环评通过并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新疆准东煤制气项目的可行性将大大提升。而伊犁地区的煤制天然气项目也将有两条长输管道可供选择:中石化新粤浙管道或中石油西气东输管道。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新粤浙管道)总投资1399亿元,建设内容包括一条干线,六条支干线,管道总长度为8372公里,设计输量300亿方/年。

新粤浙管道的主供气源为新疆准东综合示范区的煤制天然气,重要气源为伊犁地区的煤制天然气,中石化西北地区的常规天然气、煤层气和页岩气作为重要补充气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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