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机动车排放联合执法办公室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控制工作协作小组(以下简称机动车协作小组)办公室获悉,京、津、冀、晋、内蒙古、鲁、豫7省(区、市)将开展机动车联合执法,北京市环保和公安交管两部门将开展机动车排放联勤联动监管工作。
据了解,机动车协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也作为北京市本地的机动车协作小组办公室,津、冀、晋、内蒙古、鲁、豫6省(区、市)分别在本地设立本地区的办公室。
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各省(区、市)机动车协作小组办公室将分别成立新车排放管理及抽查、在用车排放管理及处罚、老旧车淘汰及在用车数据交换3个业务分组。
据介绍,机动车协作小组近期的任务首先是在全国率先尝试突破区市限制,互动异地超标车辆信息,根据地方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超标机动车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处罚。
其次是在销售市场联合开展新车环保一致性及在用车符合性抽查工作,对生产超标排放车辆的车企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
第三是开展交流活动。各地区将互相委派工作人员交流学习管理经验,并开展业务培训。
据悉,机动车协作小组的中期任务是搭建区域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监管电子系统。远期任务是建立区域统一法规标准,实现区域内超标车就地处罚,并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工作。
据了解,北京市机动车排放联合执法办公室成立后,环保与公安交管两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工作配合,推动机动车排放监管联勤联动各项工作开展。
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表示,北京市机动车排放联合执法办公室的成立,将使北京市联勤联动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科学化,为高标准完成大气污染治理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