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晚间,蓝英装备公告, 6 月18 日,山东省乐陵市杨安镇人民政府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辽宁蓝英城市智能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山东省乐陵市杨安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框架协议》。
该项目名称为山东省乐陵市杨安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规模为污水厂工程建设规模 0.4 万m3/d,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规模为26289m。工程项目总投资 3970.10 万,其中污水厂投资 1822.70 万元,配套管网投资 2147.40 万元,实际投资额以最终项目结算为准。 根据协议,山东省乐陵市杨安镇人民政府(甲方)将杨安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以合法方式选择蓝英城市智能化发展公司(乙方)投资建设,乙方负责山东省乐陵市杨安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的项目移交甲方。由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回购时间、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回购款。 此外,自 2015 年 8 月起进入协议下的山东省乐陵市杨安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支付期,分三年等额支付。 甲方以财政资金、土地或其他收入作为项目回购的资金来源,切实履行项目回购的责任,由新城管委会出具回购承诺函。
公司称,如果该项目正常进行,将对乙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中国证券网记者了解到,2013年9月,蓝英城市智能化发展公司就与乐陵市西部新城污水处理项目签订了《乐陵市西部新城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建设合同》,该合同价款为9280.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