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国节能网

山东占环保数据造假通报大头的背后

   2015-06-23 山东商报2610
核心提示:在本月12日环保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通报中,吸引眼球的不仅是半数以上企业在山东,还有出现频率很高的“独立调查”一词。除山东之外的其余三起案例,执法人员出场方式多为“检查”“调查”等。但山东的四起中,有三起为“独立调查”。

6月12日,环保部首次通报了七起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尽管通报中山东涉事企业最多,但环保部相关官员不仅未对此批评,还特别介绍了山东省提升污染源在线监控水平的经验,并解释说,“不是山东做得不好,恰恰相反,是因为他们的手段多,容易发现问题。”

本报调查发现,作为能源和产业结构偏重的经济大省,山东近年来出台了多项领先全国的环保措施,以“自曝家丑”和“自断退路”的方式严格环境监测执法。

“独立调查”行动

这种不打招呼不通知、不用当地陪同的独立调查方式,正成为山东环保的特色执法形式

在本月12日环保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通报中,吸引眼球的不仅是半数以上企业在山东,还有出现频率很高的“独立调查”一词。除山东之外的其余三起案例,执法人员出场方式多为“检查”“调查”等。但山东的四起中,有三起为“独立调查”。

对被通报的潍坊安丘市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查处过程,可以很好地印证这种“独立调查”的严格:3月5日凌晨6点左右,天还未亮,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检查组就来到了安丘市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门前。进入厂区后,环境执法人员驱车直奔企业自动监测站房,提着手电筒跳下车,打开门锁,调阅在线监测设备参数。检查发现,该厂2号烟囱自动监测设备含氧量急剧下降。执法人员取证视频显示,短短十秒内,含氧量从8.10%急剧下降,随即转为7.54%,再变为6.63%……一直降至2.55%。有着丰富经验的执法人员敏锐地意识到,存在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执法人员立即展开排查,查看采样管路时,借助手电筒照明,执法人员发现了插入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系统的管子。顺藤摸瓜,执法人员又找到了用于配气的几个氮气罐,上面接有几根用蓝色胶布缠绕的塑料软管。而在对莱芜汶源热电有限公司独立调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在调查人员进站房前一分钟,监测设备刚刚完成修改。

在将涉事企业抓现行后第二天,潍坊市相关部门对安丘这家企业实施了顶格处罚,责令限期达标排放,如逾期未改正将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同时,公安部门对涉案企业环保部主任孙某拘留10天,对具体实施者郑某拘留5天。安丘市纪委给予盛源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节能环保办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作为从两年前便开始的新举措之一,“独立调查”已经成为省环保厅工作常态。这种不打招呼不通知、不用当地陪同的独立调查方式,正成为山东环保的特色执法形式。

“注意保密”

组员们也都差不多在临出发的那天才知道,自己要去哪个城市,需要检查哪些企业

就连省环保厅厅长张波,也曾在深夜打着手电筒带队秘密检查排污口。早在2014年初的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上,张波就公开表示,要大兴独立调查之风。

“我们发现以往由省市县环保部门联合查处突出环境问题的工作模式存在一定的缺陷。”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相关人士介绍说。以前调查时,会事先通知当地环保部门,不仅造成相关环保部门和污染源单位以“迎检”状态做准备,而且在联合检查过程中,检查的路线和内容往往受到当地陪同人员的影响,不利于发现真正的问题。同时,食、宿等往往由当地环保部门安排,加重了地方环保部门的负担,也影响了调查工作的效率。“注意保密”,是每次专项行动之前,每个组员被反复强调的纪律,组员们也都差不多在临出发的那天才知道,自己要去哪个城市,需要检查哪些企业。根据省环保厅的解释,所谓“独立调查”,包括四个“自行”,即自行安排调查路线,自行安排食宿,自行安排检查的时间和企业,自行安排汇总情况。简单来说,就是彻底改变以往的同当地联合检查的模式,避免出现看材料、听汇报、走过场的套路,切实做到亲往、亲看、亲查、亲写。

潍坊一名基层环保局官员告诉本报记者,在安丘市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被省环保厅查处时,自己并不知情,“没有听到一点动静。”

提前一年与新环保法接轨

提前一年与新《环境保护法》接轨,开创了全国此类案件处罚的先河

据环保部主管的《中国环境报》披露,环保监测数据造假引起了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环保部门严打数据造假。

基于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持“零容忍”的态度,除创新和加大检查力度外,早在2010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就联合发布通知,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了界定,强调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要求,规定了办理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案件的法律适用,明确了3部门办理破坏监控设施案件的工作机制。针对处罚企业集体震慑效果弱、惩戒力度不足的问题,山东省环保厅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多次协商,明确了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的移交条件,在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实现了“既处罚企业又处罚人”。

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污染源监控室相关负责人此前在受访时表示,“打击数据造假从罚款到罚人,从处罚企业整体到追究具体责任人,给予5—15天的行政拘留虽然天数不多,但是对个人名誉造成的损害却不小,要是再想造假就得好好掂量掂量了。”可以说,案件的移交对数据造假企业和具体实施者产生了明显的震慑作用,提前一年与新《环境保护法》接轨,开创了全国此类案件处罚的先河。

2013年以来,省级共查处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案件36起,移交公安机关19起,治安拘留20余人。另据了解,环保部环境监察局相关人士在受访时表示,下一步环保部门将继续严厉打击人为弄虚作假,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伙同弄虚作假的运维公司等连带责任,建立负面清单,让造假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清除出运维市场。

任志强点赞,环保部支持

“不是山东做得不好,恰恰相反,是因为他们的手段多,容易发现问题”

本月初,首届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在济南召开。籍贯山东莱州的知名地产商任志强回到济南参加,会上他公开为山东省环保厅的工作点赞。

作为知名的“大炮”,当日参会的任志强毫不客气地“炮轰”了部分环保部门在环境信息不能及时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但却对省环保厅的“自曝家丑”和“自断后路”的工作办法提出了表扬。所谓山东省环保厅“自绝后路”,是指省环保厅敢于自揭“家丑”。通过环境保护中心和环保厅的合作,省环保厅把所有和山东相关的企业的污染情况,统统放在“蔚蓝地图”上,接受公众监督。

而就在环保部发布那份山东涉事企业最多的首批环保监测数据造假名单后,环保部环境监察局管理处处长杨子江随后解释道:“不是山东做得不好,恰恰相反,是因为他们的手段多,容易发现问题。”

张波在6月1日的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发言中也表示,作为地方环保部门,将坚持“公众监督把‘阴暗面’亮出来,政府顺应民意认真整治,整治效果依然接受公众监督”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为探索建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环保格局作出山东环保应有的贡献。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专家机构  |  机构分布  |  领导机构  |  管理团队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