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国节能网

关于火电厂SCR脱硝系统在锅炉低负荷运行情况下NOX排放超标有关问题的复函

   2015-06-26 环保部1840
核心提示:《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国家强制标准,火电厂在任何运行负荷时,都必须达标排放。脱硝系统无法运行导致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高于排放限值要求的,应认定为超标排放,并依法予以处罚。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火电厂SCR脱硝系统在锅炉低负荷运行情况下NOX排放超标问题的请示》(闽环保法〔2015〕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国家强制标准,火电厂在任何运行负荷时,都必须达标排放。脱硝系统无法运行导致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高于排放限值要求的,应认定为超标排放,并依法予以处罚。

目前全工况脱硝技术已经成熟,火电厂现有脱硝系统与运行负荷变化不匹配、不能正常运行、造成超标排放的,应进行改造,提高投运率和脱硝效率。

特此函复。

环境保护部

2015年6月19日

抄送: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专家机构  |  机构分布  |  领导机构  |  管理团队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