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排污量变成商品,企业之间可以买卖交易”——作为国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城市,青岛市从2014年就开始探索排污权交易,并在胶州市设立总量控制与排污权交易系统平台。25日,刚落成的“排污权交易中心”首次开放,记者跟随青岛市环保局、“环保世纪行”、山东省胶州市环保局进入中心交易大厅探访,截至目前第一批134家企业完成了排污权的初始核定,明确成为排污权交易的“首梯队”。
胶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污染源在线监测、排污总量控制系统,这也是排污权交易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种方式买卖排污权
刚建成的“排污权交易中心”位于胶州市智慧大厦,交易大厅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办理窗口,一部分是电子大屏幕。办理窗口可提供排污权审核、缴费、咨询等服务,电子屏幕则实时显示着排污权储备情况、排污权交易基准价、最近成交单价、排污权交易价格走势,同时滚动显示排污权企业总量控制情况、排污权交易受理及交易量统计图。
“排污权交易有三大主体。”胶州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李本玉介绍,一是辖区内的排污权出让方,也就是卖方企业;二是排污权受让方,即买方;三是排污权交易中心。其中,出让方所售卖的排污权,是通过实施工程治理减排、结构调整减排、监督管理减排和其他污染减排措施下,没用完而余出的排污总量指标。排污权受让方是指经批准、需要获取排污权的排污单位。排污权交易中心在买卖双方之间的作用是,为排污权交易提供场所、平台、信息等服务,履行交易鉴证等职能。
目前,岛城排污权交易已明确有3大交易方式,分别是网上竞价、现场竞价和协议转让。据李本玉介绍,以胶州市为例,先设定好胶州市所有企业排放总量的上限,然后为每一个排污企业定量配发排放指标,企业超排则需平台付费购买。现有排污单位的初始排污权核定方法是,按前12个月使用的可产生污染物的原料总量及排放当量计算,企业现有排污单位的初始排污权分配基数不超过年度排放控制总量的97%,3% 作为新上项目的储备指标,新批排污单位的排放量须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完成几十笔模拟交易
在排污权交易中心的电子屏幕上记者看到,目前进行的是模拟交易。“本来选定了9家排污单位做模拟交易,包括6家废气污染企业、6家废水污染企业,后来参与的企业越来越多,到现在大约有20多家企业在进行,完成模拟交易几十笔了。”胶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姜元九表示。
电子屏幕显示,参与交易的污染物有4个,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 3-N)、二氧化硫(SO 2)、氮氧化物(NOX)。4项污染物各自的排污权交易基准价均以5年的排放量为单位,分别是,化学需氧量排污权交易基准价为2万元/吨每5年,氨氮为4万元/吨每5年,二氧化硫为1.5万元/吨每5年,氮氧化物为2万元/吨每5年。但由于是公开竞价,也受供求关系的影响,最终的成交价格会在基准价上下波动。
“神秘小屋”不得擅入
每家排污企业的排污权,最初是由环保部门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发放给企业,明确其排污项目的数量指标。截止目前,胶州试点选择了134家排污企业单位,完成了初始排污权的申报核定工作,并对36家废水排放单位安装流量计和数采仪,准确计量其排污情况。青岛市环保局正在起草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相关政策文件,一旦时机成熟,在全市启动正式运行后,这134家企业将是第一批进入排污权交易平台的企业。
针对初始排污权的分配流程,姜元九进一步解释,获得有偿初始分配的企业要对外公开分配信息,并缴纳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费之后,排污企业凭缴费凭证领取总量一体机智能卡,并进行排放量充值,同时领取排污许可证。
“这张智能卡里,就是企业获得的排放总量指标。”姜元九说,这个卡好比是市民手里的电卡,交上电钱,卡里就有了一定的可用电量。卡内信息,一端在排污权交易平台上,另一端在“总量控制一体机”上。环保执法人员介绍,当企业剩余排污量不足15% 时,系统亮黄灯警示;当剩余量不足5% 时;系统红灯警示同时发送短信报警;无剩余总量时,系统自动通过阀门终止企业排污。“为了防止企业作弊,这个机器被锁在独立的房间,钥匙在环保部门手里,房间里也有远程监控摄像头,企业不得擅自进入。”执法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