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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排碳交易 环保的市场之手

   2015-06-29 湖北日报1500
核心提示:记者近日在湖北、湖南、江西采访,欣喜地发现,三省注重引入市场机制,依靠经济手段推动环境保护。原本“无价”的环境资源变成“有价”的稀缺商品,成为企业争抢的“香饽饽”。

记者近日在湖北、湖南、江西采访,欣喜地发现,三省注重引入市场机制,依靠经济手段推动环境保护。原本“无价”的环境资源变成“有价”的稀缺商品,成为企业争抢的“香饽饽”。

环保,不再是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单纯依靠行政、法律手段推动。

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5月通过出售“碳排放”指标,获益200余万元,成为襄阳首家“卖碳”获益的企业。

该市发改委介绍,根据刚出炉的全省首批碳排放交易试点数据,该市8家企业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3.8万吨,可获利500万元、融资3亿元。

所谓碳排放,是指根据《京都议定书》,一国每年能排放二氧化碳的限额。该指标再经层层分解,落实到每家公司头上。

如果公司节能减排,剩余指标就能出售;如果公司排放超标,差额部分就需另外花钱购买。如此一来,既能控制区域碳排放总量,又能鼓励企业提升技术、节能减排。

2014年4月2日,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鸣钟开市,来自全省12个行业、138家工业企业,获得3.24亿吨二氧化碳的碳排放配额总量。截至今年4月30日,该市场总成交量为1281万吨,交易总额2.97亿元,开户总数1798户,三项数字均全国居首。

新华社对此评价:作为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份,湖北市场交易活跃度高,大量资金流入控制排放企业,市场机制促进经济低碳转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效果逐步显现。

无独有偶,在湖南,排污权交易同样如火如荼进行。

与碳排放相似,排污权交易制度也是为各企业排污限定配额,根据差额进行交易。据了解,2010年起,湖南省在长沙市试点排污权交易制度,逐步扩展至长株潭、湘江流域8城市,今年起在湖南全省范围内推开。

湖南省环保厅排污权交易中心主任吴小平介绍,排污权交易的目的,是使“排污要花钱、减排能挣钱”的理念深入人心。截至2014年底,湖南全省已有8133家企业分配核定了初始排污权,累计收缴有偿使用费8400余万元。

全国“最绿省份”江西,同样在不断探索尝试用市场之手来保护环境,调减污染物排放。

2014年8月,江西乐安县实验林场就首吃“螃蟹”,开发出中国首个国际标准自愿减排林业碳汇项目,在广州碳排放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最终售价每吨60元。以此计算,乐安项目在未来30年“卖碳”收益至少有1.56亿元。

从今年起,南昌市启动对造纸、印染等五大行业现有排污企业排污权的初次核定,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从2016年起,江西将试点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到2017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将基本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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