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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中电投下属公司存131项目违规 涉及1195亿资金

   2015-06-29 每日经济新闻2080
核心提示:昨日,审计署在官方网站公布了针对14家央企2013年的审计报告,能源企业占据了“半壁江山”。

昨日,审计署在官方网站公布了针对14家央企2013年的审计报告,能源企业占据了“半壁江山”。

审计署的报告显示,这14家企业存在虚报业绩、招标违规、公款消费等多方面问题,涉及金额从数百万元到上千亿元不等。其中,2008年至2013年,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下属公司共有131个投资项目在手续不齐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或未经环保验收违规投产,累计投资金额1195.79亿元。

有业内分析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从审计署公布的报告来看,由于能源领域企业市场化程度较低,因此出现的问题较为严重。

14家央企存五大共性问题

昨日,审计署公布了对14家央企的财务收支审计结果,这14家企业分别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审计署审计发现,14家企业2013年收入、利润和资产不实金额分别为297.65亿元、193.57亿元和42.91亿元,还存在超标准配置公务车、在工资总额之外发放薪酬福利等问题金额8.57亿元;13家企业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中未执行招投标规定,涉及金额1598亿元。记者梳理发现,被审计央企存在财务收支少计多计、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违反廉洁从业等五大共性问题的同时,14份审计报告显示,还存在从利用内幕消息炒股获益到高管人员违反内部规定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等“个性”问题。

审计报告显示,一些国有企业领导通过掌控国有资源储量、建设发展规划、证券市场交易等未披露信息,以及设定相关交易准入标准等不当获利,审计发现此类问题涉嫌个人非法牟利50多亿元。一些人员的亲友还“迂回”获取内幕信息牟利,如南方电网原副总经理肖鹏的亲属涉嫌利用多家电力供应商的内幕信息炒股,连续8年无一亏损、年均收益率近50%。

中电投下属131项目违规

对于2008年至2013年,中电投集团下属公司共有131个投资项目在手续不齐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或未经环保验收违规投产,累计投资金额1195.79亿元。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中电投在项目中违规项目多且金额巨大,但这对于能源企业来说并不稀奇。由于国家对能源项目审批较慢,此前不少企业都会在项目没有拿到批文的情况先行实施项目。

中国企业投资协会金融委员会副秘书长韩晓平认为,中电投项目违规开工建设的问题不仅是企业自身的问题,包括审批程序繁琐、地方政府急于求成等方面也都是造成违规的原因,而未来国家也需要在项目的审批上进行改革。

除了项目违规开建等情况,2007年至2013年,中电投下属成套公司等21家单位在工程项目管理和物资采购方面,存在未进行公开招标、把关不严使投标公司串通投标和直接定向采购等问题,共涉及合同金额199.39亿元,其中2013年37.7亿元。

2008年至2010年,中电投下属金元集团和成套公司购买单价500元以上的高档酒,金额合计达到了1753.66万元,即该两家公司平均每年仅高档酒便消费584万元,平均每天消费500元以上高档酒1.6万元。“在能源与电力领域,由于市场化程度较低,企业掌握了较多的权力与资源。这两个领域的项目往往涉及资金众多,因此容易造成腐败与资金问题。”韩晓平表示。

林伯强认为,未来不仅在能源企业的项目审批与建设上,在整个央企的监管上,都或将逐渐趋紧。

     

审计报告折射14家央企五大共性问题

问题一:财务收支少计多计

审计发现,部分央企存在未按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未及时或提前确认收入、部分资金未纳入财务统一核算、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等财务问题。被审计的14家企业2013年收入、利润和资产不实金额分别为297.65亿元、193.57亿元和42.91亿元。如: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至2014年,神华集团及下属神宁集团等28家单位提前确认销售收入、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未按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等,导致6年间多计利润11.30亿元。

问题二:政策决策执行存偏差

审计发现,部分央企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有偏差,违规建设办公用房,违规批准所属单位进行项目投资,违规提供担保、借款等,对国有权益造成较大损害。如: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10年至2013年,中电投集团托管的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违规投资房地产,下属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违规为其提供担保和借款,涉及金额12.6亿元。

问题三: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

审计发现,部分央企内控制度不完善、内部管理比较薄弱,在采购、建设工程等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未做到公开,或违反招投标规定,涉及金额较大。如: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2009年至2013年,下属二重重装未严格执行公司招投标、比价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对单笔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的11593个合同进行招标,涉及金额129.49亿元。

问题四:内部管理混乱

审计发现,一些企业财务和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存在土地长期闲置、审核不严多支付工程款、损失浪费等诸多问题。如: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2012年至2013年,由于下属河南分公司、漯河直属库等单位管控不到位,存储在承储库点的粮食发生短库、质价不符等问题,造成损失7.85亿元。

问题五:违反廉洁从业

审计结果显示,被审计央企普遍存在违反廉洁从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些企业甚至在重点业务领域存在采取关联交易等方式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贪污受贿和高买低卖等严重问题。如: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13年三峡集团总部9名高管人员在国资委核定的年度薪酬方案之外,违规领取购物卡32.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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