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广东中山市发改局了解到,试水PPP,该市目前已征集到PPP储备项目12个,项目总投资136.93亿元,涉及污水处理、综合管廊、道路、码头、轨道交通等领域。其中,长江路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已启动开展社会资本招标工作。
据了解,近期省发改委将组织举办广东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介会,组织全省各地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运营的项目,面向广大社会投资者进行推介招商。按省发改委的要求,市发改局发动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近期发掘了一批可采用PPP模式建设运营的项目,经筛选后,12个项目进入储备库。
但试水PPP,中山早有行动。2014年8月,中山便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中山市PPP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PPP模式的相关工作。2014年年底,市政府研究决定,将长江路、二环快速路港口至横栏段、二环快速路东段等3个项目作为试点项目,推进采用PPP模式建设运营。
另外,今年年初,市发改局开始着手起草《中山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法》,以通过梳理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法规、理顺PPP项目的操作流程,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促进PPP项目顺利实施和PPP模式向更多项目推广。经过多次交流研讨并征求各有关部门、镇区意见,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目前已形成《中山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呈报市政府审定。
市发改局介绍,中山首次尝试采用PPP模式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可以追溯到2004年发动的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8亿元,运作模式是BOT(建设-运营-转让)模式,特许经营期22年,由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由发电上网收入及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费两部分提供回报。基地建成运行至今,垃圾减量率达到98%,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利用率在70%以上,较好地实现了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标,项目的成功建设对国内中小城市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起到了示范作用。
政策背景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Pub鄄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2014年以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成为新闻热词。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为推广PPP模式发出先声。此后,国务院多项文件,均明确提出推广使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