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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碳交易试点进入第二个履约期 宝钢完成2014年度配额清缴

   2015-06-30 阿思达克财经网 2330
核心提示: 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获悉,上海市碳交易试点2014年度配额清缴工作于6月1日正式启动,宝钢股份(600019,股吧)(600019.SH)作为上海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企业之一,已提交了清缴申请,并完成了其2014年度配额清缴工作。

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获悉,上海市碳交易试点2014年度配额清缴工作于6月1日正式启动,宝钢股份(600019,股吧)(600019.SH)作为上海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企业之一,已提交了清缴申请,并完成了其2014年度配额清缴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碳排放权交易于2013年11月正式启动,宝钢股份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完成了钢铁行业碳排放量核算方法,确定了上海市钢铁行业碳排放统一“度量衡”。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沪府10号令)有关规定,上海市碳交易试点企业应于6月1日~30日期间,依据经审定的年度碳排放量,通过登记系统足额提交配额,履行清缴义务。

宝钢表示,根据上海市燃煤总量控制的总体安排,近两年,宝钢股份从创新能源管理和节能技术提升入手,充分发挥能源管理体系作用,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进行检测、控制,持续降低各生产工序能源消耗,控制碳排放量;发挥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优势,大力推进节能项目实施,推行清洁生产,降低碳排放总量。目前已完成所有烧结和燃煤发电机组的烟气脱硫改造、低氮燃烧改造,建成光伏发电70兆瓦,年可发电约6000万度,减排二氧化碳4.7万吨。

此外,宝钢股份还建立了碳排放实绩跟踪评价体系,规范碳排放统计流程,及时掌握碳排放情况。宝钢表示,今年宝钢股份燃煤消耗总量同比减少约4.12%,碳排放量较上海市发放配额下降了5.34%,碳排放总量控制效果明显。

据悉,碳排放权交易作为运用市场化机制实现碳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主要是指政府对碳排放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实施配额管理,并在一定规则下向其分配年度碳排放配额,排放单位可通过市场购入或售出其相对实际排放不足或多余的配额,以履行碳排放控制责任。这不仅有利于将节能减排压力传导至企业,促进企业选择低成本减排路径,还有利于推动“碳服务”关联产业和碳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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