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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拟投800万促VOC减排

   2015-07-01 南方日报 2270
核心提示:6月30日,南方日报记者从中山市环保局获悉,中山将拿出约800万元专项财政资金,来推动VOC减排工作的开展,同时实行VOC排放“减二增一”制度,严格其排放总量。

      随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建筑扬尘、餐饮油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传统污染物治理日益规范,大气污染治理新任务——治理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英文缩写)已迫在眉睫。6月30日,南方日报记者从中山市环保局获悉,中山将拿出约800万元专项财政资金,来推动VOC减排工作的开展,同时实行VOC排放“减二增一”制度,严格其排放总量。

据了解,VOC大量存在于涂料、粘胶剂等生产原材料中。由于具有挥发性,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有机溶剂原料会将大量的VOC排放到空气中,并在一定条件下与其他污染物结合形成大气复合型污染,诱发灰霾、光化学烟雾,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巨大的危害。近年来,中山家具制造、包装印刷、五金表面涂装等行业发展迅速。这些行业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向大气中排放了大量的VOC。而对于VOC的防控,目前暂无国家或省级层面的标准。基于此,中山从自身实际出发,将采取系列措施积极开展VOC减排工作。

“从7月份开始,我们将对广东省中山市的4000多家涉及VOC排放的企业开展调查,以摸清家底,为下一步总量控制做好准备。”中山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科副科长单启怡说,“中山还计划拿出大约800万财政专项资金,遴选出一些对VOC减排做得比较好的项目,对其进行补贴。”

据单启怡介绍,目前初步圈定10个项目,首先由企业提出项目申请,再由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中标企业可以获得一定的财政补贴。“大气污染专项资金向VOC减排领域倾斜是以后的趋势。”单启怡说,“目前大涌已有家居企业开展VOC减排的尝试,比如设立专业家具喷漆厂,来承接周围家具厂的喷漆作业。同时由政府提供补贴,提高其VOC排放标准,从而达到成片整治、较少排放的目标。”

此外,中山还将选择印刷包装和家具制造两个行业作为试点,实行VOC排放“减二增一”原则。如某镇区新建一家年排放VOC10吨的企业,则需承诺当年减掉20吨VOC的排放量,否则不予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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