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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绿色投资与传统投资绿色化

   2015-07-01 中国节能网1810
核心提示:根据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客观要求和促进产业转型的政策方针,绿色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政策机遇期。如何将政府力量与社会资源有效结合来完善绿色产业运行机制?

根据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客观要求和促进产业转型的政策方针,绿色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政策机遇期。如何将政府力量与社会资源有效结合来完善绿色产业运行机制?在助力绿色产业发展的同时,面对具有一定存量的传统、非绿色项目,如何帮助它们走出经营停滞的困境,带领其走向绿色转型之路呢?

中国人民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马骏在近日召开的“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5年年会”上表示,政府应引导第三方机构进入国家产业发展的监测和评级工作之中,以消除金融机构投资者和公众投资者对项目运营和资金运筹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他们有效地将资金投入绿色领域且保证其投资方向,明确其投资损益情况。他认为,对解决传统污染型企业的问题,重点在于引导其转向绿色型企业,而并非单纯地撤出政策支持和关停企业。

对于将社会资金引导到绿色产业的金融机制,以马骏为中方召集人的绿色金融工作小组建议,应尽快试点发行绿色金融债,以支持银行的绿色贷款,同时抓紧研究制定允许和鼓励公司、企业和地方政府发行绿色债券的政策。

那么,如何约束企业的绿色项目投资质量,并确保其投资方向一直在绿色产业领域呢?对此,马骏谈到,政府要制定规范性意见以控制、约束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除此之外,他表示,未来政府会培育第三方机构来协助企业进行信息披露,以确保募集资金确实使用在绿色项目上并告知公众。并且,要有绿色评级公司对绿色债券进行评级。“通过第三方机构来评估发行绿色债券的银行和企业及其资金使用效果,这也是未来政府和资本市场要关注的重要内容。”

绿色债券发行过程中完善的制度建设和精准、客观的评测工作,在解决传统污染型行业的转型问题上同样适用。马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讲到,就抑制污染型项目投资的总体原则,一直以来监管层指引银行减少对“两高一剩”产业的贷款。但是,这面临着银行能力建设的问题,它是否具备一套完整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体系,以清晰、准确的计算方式计算出项目的排放量或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程度。“如果说这个信息和本身能力有限的话,这样的指引实际效果就会打折扣。”

以消除经营和资金使用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基础,在他看来,用法律约束来强化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意识,明确银行环境法律责任并进行企业信息披露,是对金融机构的一种正向、负向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如果说你把很多资金投入污染型行业,你面对的法律风险就会很大,为了避免这些风险,金融机构就会减少对这些行业的投资。相反在绿色行业当中,环境的法律风险就会很低,就会愿意多投。”他解释。

谈到资金对传统行业投资 “谨小慎微”的问题,一方面银行惜贷比较严重,另外社会投资资金更青睐互联网产品,对传统行业的转型过程或实体经济领域的某些企业和项目,其融资存在断档问题。

对此,马骏回答本报记者,现在传统产业面临着如何将自己改造为绿色产业的问题。他举例说:“比如能源企业,如果是大量搞火电的,那就是污染型的。同样这个企业也可以搞新能源,搞新能源需要融资,能融到资金就可以比较快速地转型。”他认为,将污染企业转变为绿色企业的第一步在于技术创新和支持技术创新的工作。“融资之前的关键步骤是企业把新的产品和技术落实。”

对于传统污染型企业的转型,马骏谈到,虽然限制“两高一剩”已经有很长时间,但具体操作上还有一些问题。“比如,某个地方政府非常依赖于某传统企业创造就业,如果说你马上把这个项目停下来,造成很大的失业,导致社会问题怎么办?这方面的压力和阻力一定要考虑到。”对此,他提到,很多转型还是需要有一个过程的。“我认为,更加关键的恐怕不在于你是不是马上把项目完全停下来,而是如何帮助这些污染型企业找到转型和生存的机会。如果说我们一下子把这些‘两高一剩’的企业都关掉,经济下行的压力会非常大。因此,如何在抑制污染型企业的同时创造更多绿色增长型的机会,才是更为现实的转型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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