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0日,中国政府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 ——中国国家自主贡献》(以下简称自主贡献),提出了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等2020年后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路径和政策措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发表评论文章认为,这不仅是中国作为公约缔约方完成的规定动作,同时也是中国政府向国内外宣示中国走以增长转型、能源转型和消费转型为特征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的决心和态度。
一、自主贡献有助于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
中国的自主贡献是根据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等公约原则,以及考虑了发展阶段、现实能力等国情提出的,将有力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
达峰承诺为全球温室气体达峰创造了条件,使得全球2020-2030年期间达峰存在可能。实现全球2℃温升控制目标是公约各缔约方达成的政治共识,根据IPCC第5次评估报告和众多国际智库的研究,将203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在2010年水平至比该水平减少40%的范围内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条件,它表明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需要在2020-2030年期间达峰。
中国是全球第一大碳排放国,过去一段时期内,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增量较大部分来自中国。中国政府宣布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达峰的进程提供了有力支撑,可以推动发达国家进一步提高减排力度,吸引更多的国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排行动,使得全球 2020-2030年期间温室气体排放达峰的可能性大幅提高。
提高非化石能源比例是能源低碳转型的实际行动,有助于加快全球能源系统的低碳化进程。中国是世界第一能源消费大国,且煤炭在能源消费中占主导地位,2014年能源消费总量高达42.6亿吨标准煤,约占全球的四分之一,煤炭消费占全球的一半以上。如果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比例达到20%,意味着今后的16年期间,非化石能源比例将提高8.8个百分点,净增加非化石能源约8亿吨,按照每增加1亿吨标准煤非化石能源相当于少排放2.5亿吨二氧化碳计算,这意味着每年少排放近20亿吨二氧化碳。这一目标的实施还加快了包括核能、可再生能源在内的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步伐,为非化石能源技术的创新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推动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能源转型,有助于加快最终实现非化石能源取代化石能源的进程。
实现自主贡献目标将促使发展路径创新,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供借鉴。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看,没有一个国家是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同时面临绿色低碳转型任务,发展低碳经济的概念是在发达国家均完成了工业化、城镇化后才出现。中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中后期,如能在这过程中实现发展路径创新,走出一条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将为其它尚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初期或尚未开始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有益借鉴,为各国协调处理好发展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关系做出表率。
二、自主贡献彰显了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力度
中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面临着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多重挑战。中国的自主贡献是在充分考虑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和现实能力以及发展中大国国际责任担当的前提下提出的,反映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最大努力,完全符合公约对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要求。即使与有关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自主贡献也是有力度的。
按实现峰值的发展阶段比较,中国实现峰值比发达国家早,人均排放水平低。从各国达峰时的人均GDP水平来看,欧盟是在2万美元(2005年不变价,下同)左右实现稳定达峰,美国是在4万美元左右刚刚达峰且不稳定,有些发达国家在5万美元时仍未达峰。中国政府预计到2050年左右实现全面现代化,2030年左右中国达峰时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GDP在1万美元左右。从各国达峰时的人均排放来看,美国、德国和英国的人均水平分别为19.5 吨、14.1吨和11.3吨,而据测算中国达峰时人均排放不会超过10吨。这表明中国自主贡献的峰值目标是有力度的。
按不同时期的碳强度指标比较,中国碳强度下降率比大多数发达国家要快。中国的自主贡献要求碳排放强度到2030年比2005年降低60%-65%,意味着2005-2030年期间碳强度年均下降率必须维持在3.6%-4.1%。美国和欧盟1990年以来的碳强度年均降幅都约为2.3%,低碳转型表现突出的英国和德国也仅为3%和2.5%。根据经合组织的经济预测分析,美国如果能实现2025年相比于2005年温室气体下降26%-28%,其年均碳强度下降率约为3.5%-3.6%,欧盟如果能实现2030年相比于1990年温室气体下降40%,2005后年均碳强度下降率约为3.2%。这表明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即使和发达国家相比较,中国自主贡献的碳强度目标也是有力度的。
按非化石能源消费量比较,中国的增长量更大。2005-2030年,非化石能源比重将从7.4%提高到20%。到2030年,即使中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0亿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量仍要达到12亿吨标准煤,将比2005年增加10亿吨标准煤以上。欧盟计划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 27%,比中国高7个百分点,但从实际增量看,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增量比2005年仅增长4亿吨标准煤左右,比中国少了约6亿吨标准煤。这表明,中国非化石能源消费的发展目标也是有力度的。
三、 自主贡献符合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不论是“十一五”期间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立两型社会”,还是现在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都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了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国提出的自主贡献反映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一贯的政策和行动,体现了中国政府实现绿色低碳发展转型的决心,顺应了人民对“碧水蓝天”的渴望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期待。
自主贡献是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一贯政策的延续。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中国政府先后把提高非化石能源比例、降低单位GDP能源强度和碳强度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到2014年年底,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占比由2005年的7.4%上升到11.2%,单位GDP能耗较 2005年下降了29.9%,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下降了33.8%。2014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达到4.8亿吨标准煤,是2005年的 2.5倍,2005-2014年期间形成节能能力13.1亿吨标准煤。预计2020年非化石能源比例将提高到15%,单位GDP碳强度较2005年下降 40%-45%,为我国实现自主贡献所提出的2030年各项目标奠定了坚定的基础。
自主贡献可以形成发展转型的倒逼机制。实现自主贡献的各项目标,既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也需要改善能源结构,更需要树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消费理念。因此无论是排放峰值目标的实现,还是提高非化石能源的比例,都需要增加低碳投资、提高绿色供给。仅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一项,就需要在 2016-2030年期间新增核电装机1亿千瓦、水电装机1.5亿千瓦、太阳能装机3亿千瓦和风电装机4亿千瓦,形成庞大的低碳发展产业体系,届时非化石能源年发电量达到4万亿千瓦时,与美国当前的总发电量相当。根据国家气候战略中心的初步估计,今后16年期间,提高能源效率、发展非化石能源以及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低碳产业的总投资将超过40万亿,形成产业规模23万亿,对GDP的贡献率超过16%。因此自主贡献也是对中国绿色发展转型的重要贡献。
自主贡献顺应了人民对建设“美丽中国”的迫切愿望。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也产生了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等严重的环境问题,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问题日益加剧,尤其是大气污染已成为人民的“心肺之患”,“碧水蓝天”成为人民的奢望。大幅提高环境质量,不仅是2030年前中国发展面临的艰巨任务,也是2050年实现全面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实现自主贡献的目标,不仅可以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全球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作出中国应有的贡献,同时也可以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煤炭和石油等化石能源消费,显著降低各种污染物排放,为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改善大气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全球共同努力
面对错综复杂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形势,中国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倡导合作共赢、权责共担,共同解决人类面对的难题。巴黎气候协议应遵循这一理念,在世界各国提出的自主贡献的基础上,凝聚共识、落实行动,构建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与此同时,各国还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积极引领、携手共进,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合作。中国重视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合作,一贯积极参与国际气候谈判,并希望各国按照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以及各自能力等公约原则,以各缔约方提出的自主贡献为基础,不断凝聚共识,推动巴黎气候协议成功达成,构建一个公平合理、务实有效和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自去年以来,中国还先后与美国、巴西、印度、欧盟等发布了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展望了各自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低碳发展的目标和行动,并宣布建立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展现出谋发展、促合作、图共赢的建设性姿态,为全球各国携手共进、更广泛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合作不断注入新动力。
认真落实、共同行动,开始绿色低碳的征程。各国提出自主贡献甚至包括巴黎协议的达成只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事业的里程碑之一,各国落实目标、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是未来行动的关键。应充分理解各国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所面临挑战的差异性,不能要求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贡献在同一时间同步完成,重点应鼓励各国积极参与、共同行动,广泛参与到全球绿色低碳化这一“马拉松”进程中,避免相互批评和指责,提倡相互学习和帮助,向着“低碳”终点不断迈进。只有这样,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才能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合作共赢、权责共担,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国际气候制度的核心应是促进各国低碳转型的良性竞争而非对抗机制。巴黎气候协议要着眼于顺应世界绿色低碳发展的潮流,形成新的竞争机制和规则,使低碳发展不仅是国际气候协议下的要求和承诺,更是提升自身可持续发展竞争力的主动行为,从而变负担和挑战为发展机遇和前进动力,开创各国携手共进、合作共赢的新局面。发达国家应该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机制,推动技术创新,帮助发展中国家走向绿色低碳发展的道路。发展中国家也要利用后发优势,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推动技术和产业革命、扩大就业和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共同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李俊峰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