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打击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环境保护部近期组织各地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部门加大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
4月22日,邢台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环保支队混合编队,对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恶意偷排偷放,存在焦炉超标排放、燃煤锅炉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烟尘超标排放等问题。邢台市环保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145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保证金100万元。
在群众投诉的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检查人员打开监控设备发现,负责数据采样的分析仪和数据传输的工控机之间接入了几根导线,并连接该公司办公室,可随意篡改监测数据。近日,南京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这家企业处以20万元行政罚款,并要求其补交排污费近260万元。
3月18日,山东省环境监控中心对龙口矿业集团热电有限公司开展独立调查,发现该企业存在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首例利用两种方式进行数据造假的行为。3月19日,龙口市环保局对其就污染物超标排放和自动监测设备弄虚作假分别予以5万元和10万元的顶格罚款,并限产三个月。同时,龙口市公安局对涉案企业环保部主任王某行政拘留10天。
3月5日,山东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在对安丘市盛源热电进行独立调查时,发现企业在两台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路上均接有氮气稀释装置,干扰了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导致监测数据降低。潍坊市环保局对该企业实施了顶格处罚,责令限期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