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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商品房销售需公示节能性能

   2014-05-04 新华网2020
核心提示:  黔江区城乡建委于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全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全区将以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建筑节能产业等为抓手,全面提升黔江区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水平。

  所谓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共有六类指标,由高到低划分为三星、二星和一星。

  《意见》指出, 2014年及以后新立项的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含并轨后的廉租住房)项目,将严格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民新村和特色院落建设,也将因地制宜地使用新型墙材、节能门窗和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技术。

  同时,今年黔江拟培育1个以上的建筑节能材料生产企业,培育1至2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1个以上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1个以上的建筑节能材料生产企业,组织实施1至2个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以起到示范引导作用。

  “为了着力促进绿色建筑发展,今后城镇新建建筑将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同时加强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和销售现场显著位置真实、准确地公示节能性能、措施及要求等建筑节能基本信息。”区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根据这一条款,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买人公示所销售房屋的建筑节能信息。(记者 王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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