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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1市州获中央财政支持防治重金属污染

   2015-07-03 湖南日报 1650
核心提示:环保部7月1日通报称,中央财政近日下达专项资金约28亿元,用于重点支持30个地市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环保部7月1日通报称,中央财政近日下达专项资金约28亿元,用于重点支持30个地市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据悉,获专项资金支持的30个地市是通过竞争排名确定的。记者梳理环保部公布的名单发现,获得支持的地市中,湖南占三分之一强,包括常德市、娄底市、张家界市、长沙市等11个市州。

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此次资金支持通过竞争排名方式确定,标志着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发生重大改革。此前,这一专项资金主要采用因素法分配,支持的项目分散,资金额度小,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2015年,财政部、环保部决定改进专项资金分配方式,采用竞争性申报和评审方式,明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重点区域所在的地市人民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择优支持一批重点区域开展治理工作。

按照计划,中央资金将连续三年对重点区域进行支持,其中2015年下达资金279315万元,用于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同时,根据2014年度《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结果,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市,资金安排按一定比例予以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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