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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力推PPP落地 兵分四路督导十省市示范项目

   2015-07-06 《每日经济新闻》2690
核心提示:近1年来,PPP的推广速度很快。目前,财政部正在筹备第二批备选的PPP示范项目。6月26日,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加快推进首批示范项目实施,并组织上报第二批备选示范项目。

在宏观经济和财政收入不断下行的情况下,我国地方债压力不减,而财政政策也遭遇“天花板”。在此背景下,财政部力挺PPP项目推广,PPP示范项目成为了必须打响的“当头炮”。

上月底,财政部下发了名为《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严禁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将项目包

装成PPP项目。

而记者从接近财政部的人士获悉,财政部正在对10个省市的23个PPP示范项目进行督导,并初定于在7月13日召开示范项目专题督导会。

实地调研全面了解问题

近1年来,PPP的推广速度很快。目前,财政部正在筹备第二批备选的PPP示范项目。6月26日,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加快推进首批示范项目实施,并组织上报第二批备选示范项目。

通知要求,示范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示范项目物有所值定性分析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有效控制政府支付责任,合理确定财政补助金额,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

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

在上述背景下,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告诉记者,财政部将对各地示范项目进行督导,以保证PPP示范项目质量,抓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这次财政部的督导小组由14个司局组成,共设立4个督导小组,进行分省督导。进行督导的10个省市为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青岛、重庆、陕西;督导对象为财政部门及行业

主管部门,PPP项目实施机构、项目社会资本参与方、中介机构和融资提供方等。

前述接近财政部人士还表示,此次督导阵容十分豪华,且将就示范项目的概况、实施情况、政府履约安排、监督措施、项目实施时间表等多方面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后马上进行汇总,总结示范项目中

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重点难点。

业内人士认为,财政部发通知推第二批示范项目的同时又针对此前项目进行督导,一方面体现出对PPP项目的重视和期待,另一方面也是想抓紧为地方政府明确PPP项目的定位。

中节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周东际就告诉记者,PPP项目表面上看是用社会资本来进行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实际上是一种新的财政支出习惯;建议PPP项目一定要做到把政府的投资行为逐渐转变

成企业的投资行为,按照这种理念去推广。

严把关 力推PPP落地

前述通知明确,项目示范是财政部门规范推广PPP模式的重要抓手。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示范项目的组织领导,配备必要的业务骨干人员,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据记者了解,财政部将对示范项目进行督导的文件几乎与该通知同步下发到地方,财政部督导团还做出了一套详尽的督导方案,足见对PPP示范项目的重视。

在记者获悉的这份通知中,有诸如“督导包括政府履约安排”等内容,具体为政府履行合同的具体安排、合同修订、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方面工作思路,设计部门的履约意愿和保障措施等。

某国际水务巨头中国区负责人曾告诉记者,PPP项目周期通常都在10年以上,政企合作的关键就在于双方是不是能够针对现实出现变化及时调整,做出符合双方利益的选择,企业最担心的就是政府违

约。

史耀斌也表示,在PPP制度建设过程中,财政部始终注重规范发展、切实保障社会资本合法权益,在项目选择上确保适当性,在交易结构上确保合理性,在合作伙伴选择上确保竞争性,在财政承受力

上确保中长期可持续性,在项目实施上确保公开性。

而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承受能力验证情况则包括拟达到的社会资本收益水平以及需要政府给予的支持安排测算等。

周东际曾表示,政策比资金更重要,怎样能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进来,完全在于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尤其是规则设计的东西。

前述接近财政部人士表示,此次督导将形成多方面的政策建议,包括对进一步完善PPP政策制度体系的建议,对完善PPP项目面临多部门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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