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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20万公顷损毁土地未有效治理

   2015-07-07 财新网 1850
核心提示:截至2014年,全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入资金901.8亿元,已治理恢复毁损土地81万公顷,治理率为26.7%,治理矿山3310座。但全国仍有约220万公顷损毁土地未得到有效治理。

7月2日至3日,全国地质环境管理暨矿山复绿行动现场会在山东省济宁市召开。据会议消息,截至2014年,全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入资金901.8亿元,已治理恢复毁损土地81万公顷,治理率为26.7%,治理矿山3310座。但全国仍有约220万公顷损毁土地未得到有效治理。

据了解,自2001年以来,国土资源部采取措施,组织摸底调查,颁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开展矿山复绿行动,建设国家矿山公园,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初步构建起开发补偿保护经济机制,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2012年,全国“矿山复绿”行动正式启动。该行动计划到2015年,使“三区两线”即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居住区的周边,重要交通沿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周边范围内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全国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此次会议透露,截至2014年,全国共投入资金146.5亿元,治理矿山3310座,总面积10.3万公顷。

此外,目前共有72家国家矿山公园获建设资格,已有30家已建成开园。各省(区、市)建立省级矿山公园41家,累计投入矿山公园建设资金22.94亿元。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已全部出台并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

截至2014年12月,全国已缴保证金矿山数量85893个,占应缴总数的86.76%;已缴保证金总额867.74亿元(含山西省保证金380亿元),占应缴总额40.02%。采矿权人完成治理义务返还(使用)保证金约307.4亿元(含山西省保证金已使用250亿元),占已缴保证金35.4%。据了解,闭坑矿山未履行治理义务,留存在账户的政府可动用保证金总额为25.22亿元。

另外,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成员汪民在会上指出,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制建设有待加强,治理任务仍然艰巨,“重开发、轻保护”的观念尚未完全转变,专业技术标准缺乏,科技水平有待提高,总体上仍不适应新形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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