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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行业力挺环保“领跑者”制度

   2015-07-07 中国化工报 2100
核心提示:化工行业产品种类多、合成工艺路线多样且复杂,实施潜力相当大,建议在消费品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比如轮胎、涂料、化肥、农药等行业先试先行。

      《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引起石化行业关注。7月3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环保处处长庄相宁在接受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方案》施行的关键在于落实,同时配套政策必须及时跟上。化工行业产品种类多、合成工艺路线多样且复杂,实施潜力相当大,建议在消费品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比如轮胎、涂料、化肥、农药等行业先试先行。

庄相宁表示,该《方案》的本意是通过实行差别化待遇,提高整个行业的环保水平。“施行的关键在于落实,同时必须要有给力的配套政策跟上。这对于激发企业的技术创新热情,尤其是重大工艺路线改造,能产生很强的推动力。”

他说:“如果能对标杆企业在融资、税收、出口以及项目建设上给予优惠和支持,对落后工艺将是一种打击,倒逼落后企业转向绿色发展。”庄相宁指出,生产同一产品,有的企业应用清洁生产工艺,污染小但成本较高,有的仍然采用低成本的高污染高排放工艺,在竞争中对前者并不公平。“市场混乱,企业压力很大,怎么会有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呢?”

此前,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曾联合发布《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庄相宁指出,二者既有联系,又有较大的差异,出发点不同,考核方式和标准也不同。“能效‘领跑者’目的十分明确,就是减少单位能耗。考核方式也很简单,看能耗值一个数据即可。比如生产1吨乙烯需要多少标煤,吨氨消耗多少标煤,一目了然。而环保‘领跑者’,不仅要减少污染,还要有利于人类健康、生态保护和绿色可持续发展。考核指标也要复杂得多,原材料使用是否环保、工艺路线是否绿色清洁、‘三废’排放水平(达标排放是最基本的要求,最终应实现污染零排放)都要仔细考量。”他说。

晋煤集团煤化工事业部副总经理亢树新表示,该《方案》的实施,既是化工企业主动参与节能减排、促进环境持续改善、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也是选树先进、开展环保对标、持续改进的有效平台。这对于强化企业环保责任意识、约束自身行为、建立完善环保管理体系、实现清洁文明生产、挖掘环保潜能将起到积极作用。洛阳瑞昌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海波则认为,环境保护不仅仅需要宣传和引导,更重要的是企业的行动和领跑。对于善于技术创新、致力绿色发展的企业来说,环保压力的加大反而是一个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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