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至26日,湖北省黄石迎来了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组。昨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复查验收合格,结果由省复查验收组上报住建部并获得确认。
验收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经复查验收专家组查阅资料、现场评审和对节水城市必备条件、基础管理和技术指标三部分共26项指标的综合评审,我市复查验收总分95.5分,各项复查内容达到节水型城市标准,复查验收合格。
自2011年黄石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正式命名为第五批“国家节水型城市”以来,黄石在节水创建上深挖潜力,不断突破。截至2014年,黄石万元生产总值取水量23.81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8.13%,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达到21.54%,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至9.69%,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控制在120.1升/人·日,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提高至10.47%,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至95.54%。有关专家认为,创建节水型城市有助于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城市水资源,提高科学用水,合理用水水平,使有限的水资源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保障城市经济和建设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