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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监管

   2015-07-08 南宁晚报2270
核心提示:针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边设计边施工、无证施工、不报建不报监甚至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出台通知,要求各级住建系统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针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边设计边施工、无证施工、不报建不报监甚至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出台通知,要求各级住建系统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当前,广西计划完成建设污水管网3080公里、镇级污水处理设施138座,工期紧、任务重,工程涉及面广、地域分散、技术性强、监管难度大。为了把好质量关,广西住建厅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摆在突出位置,坚决避免出现豆腐渣工程和发生安全事故。

同时,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立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台账,凡在广西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污水垃圾处理工程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均须纳入监管范围,要对辖区内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实行全覆盖监管。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禁边设计边施工,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先建后招。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监理单位要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凡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违法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补充完善建设手续。

据悉,从今年5月开始,广西住建厅在组织开展城镇污水垃圾设施建设专项督查时,一并对各地实施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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