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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万邦达张友谊:第三方治理与国家环保力度成正比

   2015-07-09 《环境教育》杂志2140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第三方治理一词骤热。这是国内环境治理形势所迫。

今年以来,第三方治理一词骤热。这是国内环境治理形势所迫。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早的将工业污水处理委托运营当做主要业务进行发展的专业公司,也是最早实践污水处理进行第三方治理的上市公司之一。在国家大力支持和推广专业治污、从严治污的政策后,北京万邦达在有关水处理的论坛及会议上频频发声,畅谈国家推行第三方治理政策的感想与体会。为此,记者近日专访了该公司副总裁张友谊。

1、终于搭上了政策顺风车

记者:从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到今年出台的“水十条”,都把第三方治理写进去了,显然政府十分看好这一治污模式。但我们也知道,这一模式在中国一直不冷不热。作为最早专业做第三方治理的企业,您对此有什么感想?

张友谊:国务院在起草关于推行第三方治理意见的时候,由环保部委托环境商会多次征求过我们的看法和建议。我们公司把近10年来进行工业污水委托运营中总结的经验教训、改进办法等反映到相关部门,光是去发改委等部门参加讨论,就去了很多次。其实在2007年,国家就开始对推行工业污染第三方治理进行研究了。2008年初,国家发改委和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联手在电厂脱硫领域推行特许经营试点,将电厂脱硫设施交给第三方专业治理公司,用脱硫电价款对达标的治理服务进行支付。我们就是在那个时候,针对工业污水治理制定了相应的业务发展规划,进入第三方治理领域的。2009年9月,我们和神华宁煤集团签了第一个托管运营项目合同。到目前为止,我们与国内企业已经签了十多个这种类型的合同,而且有多个污水处理托管项目发展到整个工业水系统运营阶段。最开始难免有些小问题,我们也在不断摸索中解决问题,提高自身的实力,用稳定的水质和优秀的服务赢得业主的支持和信任。当然,这个过程也是很艰难的,苦乐参半一言难尽吧。

记者:你们在和企业签订第三方治理合同,以及实际运营管理过程中,都遇到过哪些问题?

张友谊:第一个是企业自愿做环保的意愿不是很强烈,基本都是被动式的,大型国有企业如此,民营企业更是如此。不少企业还是觉得环保就是费钱,就是在增加人力、物力、财力的成本。环保设施建而不用,不满负荷运行的情况很普遍。

第二个是环境责任的认定。水质处理不达标,环保部门来查,按现有法定程序,还是首先查企业,因为它是主体责任。其实经济手段方面好解决,我们处理的水没达标,监管部门处罚企业,企业扣我们的款。但从法律上关于责任认定和定位,却一直僵持不下。从企业本身来说,肯定是想直接转移责任,他们认为既然你承担了运营,水是你处理的,就该同时把主体责任也一并承担了,出了事就该找你。但实际上,我们只不过是他们配套的服务体系,至于责任的认定,需要与业主充分商榷,力争做到责任共担。

第三个是环境执法是否到位。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企业更不会主动去做第三方治理。这里面也涉及地方保护问题。

记者:很多企业都有自己的环保公司,是不是有利可图的治理项目,他们会直接给分公司做,自己做可能亏本的,才交给第三方做?

张友谊:有这种现象,但是也不都是这样。比如很多国企也有环保公司,但整个公司内部都在进行改革。他们自己也有环保压力,所以他们的污染治理项目不一定都让自己的环保公司做,而是会考虑公开招标。其实,大家也都知道,这些环保公司的专业化程度,跟专门做第三方治理的企业还是有差距的。特别是在工业水处理这块,我们的集成优势还是很突出的。

记者:我们注意到,现在采用第三方治理的,基本都是不差钱的行业和企业。有不少企业抱怨说,我也想做,可是我没钱。

张友谊:到底做不做和怎样做第三方治理,确实跟行业的景气度有很大关系。行业越景气,相对来说它的资金越充裕,也就越有资金来做。越不景气的行业,可能就会一直拖着不做,直到上面强制它做。但是以后形势就不一样了。新的环保法加大了排污惩治力度,实行按日处罚,主管人员还可能会被行政处罚,这对企业领导的压力就大了。再有就是,对地方官员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这一条也很厉害。以前地方政府可能还护着你,对你的污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后就难了,肯定不愿意拿自己的乌纱帽替你担着。所以即使不景气的行业和企业,污染治理也得做,除非你关门。

2、第三方治理有多种形式

记者:听说有许多种第三方治理模式,你们更愿意用哪种?

张友谊:我们肯定是愿意用工程总承包加托管运营,也叫EPC+C。我们来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后面加的C就是运营,就是在做完工程总承包后,接着做运营管理。跟单纯的托管运营相比,EPC+C覆盖的业务更广,相当于一站式服务形式。EPC+C在建设之前,企业需要给我们出资,这对我们来说资金压力会小很多。并且前期都是我们做的,水质各方面都清楚,很容易掌握情况,后面再做运营就会得心应手。如果前期是别的公司做的EPC,后面我再接手做托管运营或是BOT,很多原始数据都不了解,相对来说水质就比较难以保证。

记者:什么叫BOT?

张友谊:BOT,也叫特许经营模式,就是“建设—运营—移交”,从最开始的环保设施建设到项目运营维护,再到合同期满后的项目移交。它跟单纯的托管运营有很大不同,最开始就需要我们投钱来建设施,前期投入会比较大。建好设施以后,再进入跟托管运营相同的运营管理阶段。如果能够保证水量、水质,保证装置稳定性,对前期做EPC的公司比较了解的话,第三方治理公司也可以直接接手BOT项目。

记者:企业一般愿意用哪种方式?

张友谊:企业情况不同,选择的模式也不同。比如过去有的企业就只想让我们做个EPC就完了。但后来发现,他们自己做运行力不从心。毕竟他们主业不是专门做这个的,缺乏专业人才,技术能力不强,运营经验也不足。所以又来找到我们,看能不能把后期运营也一并给做了,这对我们来说也很有利。过去我们把EPC项目谈成、做完,可做完就完了,项目本身不可持续。现在在EPC后面再加个运营,运营项目的时间都至少在15~20年,这样治污就有了连续性。我个人认为,这才是好的第三方治理模式。

记者:还有一种PPP项目,具体是指什么?它跟第三方治理有什么不同?

张友谊:PPP也叫公私合营模式,简单来说就是政府把一部分责任(公共资源)以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转移给企业,政府和企业共同享有利益、承担风险、全程合作。PPP模式在法律上要求政府不能控股,必须社会资本控股,也就是说社会资本至少要达到51%。至于政府出不出资、出多少,得具体谈,每个项目都不一样。

第三方治理和PPP项目,一般都有特定的对象。工业项目,大都用第三方治理;城市项目,基本都用PPP模式。第三方治理相对来说单一一些,基本只针对于工业企业。而PPP模式包含的范围更大,内涵更为丰富,涉及的行业类型也多。比如河道治理,过去做这个很难盈利,它不像处理工业污水,靠治理达标了收费。但现在就可以把河道治理包含在整个PPP项目里,因为它也属于环境整治的一部分。治理完河道,周边环境好了,周围的地就会涨价,开发商自然会更愿意去开发这个区域。这就需要前期跟政府来谈区域的整体规划,这样河道治理通过采用PPP模式,就可以盈利了。这里有一个特例,就是工业园区的水处理。因为它里面既会涉及企业工业污水,也会涉及市政生活污水,所以它可以灵活采用这两种方式。还有一点不同就是,第三方治理,治理方基本就一家,PPP可以由很多家联合来投资。比如一个工业园区它涉及管道、基建、设计、污水处理等问题,那每家负责其中一部分,大家共同出资一起和政府谈。具体到每一家的项目时,跟政府签订的合同都会各有不同。

3、煤化工是第三方治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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