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山西省将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这意味着,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5个多月后,山西即将开启第三方治污之路,逐步由“谁污染谁治理”的老路向“谁污染谁付费”转变。具体步骤是,以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电力、钢铁、煤炭、焦化等领域为重点,用15年时间全面覆盖。
治污肯定是需要花钱的,从“谁污染谁治理”到“谁污染谁付费”,虽然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但治理的主体改变了,效果便会大不同。一则,以前治污的事是由污染企业或其子公司做,不仅不够专业,而且难以自觉。二则,生产者专事生产、治污者专事治污,不仅使分工更细,更可各展专长。如此一来,排污者出钱治污,就难以阳奉阴违;第三方治理企业按合同约定进行专业化治理,若没有效果,更是说不下去。所以,“谁污染谁付费”胜于“谁污染谁治理”,不仅显而易见,更会立竿见影。
应该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是西方环境管理治理的基本逻辑,也是国外普遍的商业模式。现在我们也这样做了,说明这一理念已经得到国内决策层的认可,同时也是与国际接轨。“谁污染谁付费”,引入第三方治理,让专业环境公司做专业污染治理,这在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早已通行。如国际化工巨头巴斯夫的全球项目拓展到哪里,就要求全球五百强苏伊士环境集团的治理公司跟到哪里,治理效果自不必说,环评更是因此而一路绿灯。
既然“谁污染谁付费”治理模式这样好,为什么以前不搞呢?比如中石油、中石化的污染治理,最初是自己建设、自己运营,后来是成立相关子公司,来承接母公司的污染治理。这主要是因为,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很长一段时期,在企业从事污染治理时,国内还没有成熟的环保产业。而如今,专业性的治理公司已经逐渐成为活跃的市场主体。可以说,随着发展层次的提高、环保产业的壮大,实施这一治理模式的条件刚刚成熟。
再者,“谁污染谁治理”投入与效果不成正比,也使“谁污染谁付费”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为什么环保已经是基本国策、环保法达到史上最严厉、“向污染宣战”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治污投入逐年大幅增加,环境形势却依然严峻呢?因为许多企业,不是缺技术、缺设备,就是有技术不用、买设备只是为了应付检查,甚至进行环保数据造假。因为监管跟不上,就算强扭企业花了治污的钱,也难保企业真心实意干治污的事。
还有,采用第三方治理便于监管。因为相比生产企业的众多,环境公司毕竟是少数,特别是污染企业与环境公司的关系,是一方花钱买服务、另一方拿钱搞服务,既互相制约,又互为促进。
所以,采用“谁污染谁付费”的第三方治理模式,最大优点还在于改变污染企业的治污不作为、不积极,不高效、不专业,既能使企业主动治污、自觉减排,也能让环保部门监管对象集中可控、执法不再顾此失彼,同时还可刺激环保企业和产业加快发展,可谓一举三得。显然,这是“谁污染谁治理”无论如何都比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