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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到2020年初步建成智能电网体系

   2015-07-09 新华网1810
核心提示: 北京7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初步建成安全可靠、开放兼容、双向互动、高效经济、清洁环保的智能电网体系。为此,意见明确了十项主要任务,并提出三个大项的保障措施。

北京7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初步建成安全可靠、开放兼容、双向互动、高效经济、清洁环保的智能电网体系。为此,意见明确了十项主要任务,并提出三个大项的保障措施。

意见认为,智能电网是在传统电力系统基础上,通过集成新能源、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传感技术、信息技术、控制技术、储能技术等新技术,形成的新一代电力系统,具有高度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等特征,可以更好地实现电网安全、可靠、经济、高效运行。意见强调,发展智能电网是实现我国能源生产、消费、技术和体制革命的重要手段,是发展能源互联网的重要基础。

意见明确了十项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网源协调发展和运营机制,全面提升电源侧智能化水平;(二)增强服务和技术支撑,积极接纳新能源;(三)加强能源互联,促进多种能源优化互补;(四)构建安全高效的信息通信支撑平台;(五)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确保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六)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和服务用户互动;(七)推动多领域电能替代,有效落实节能减排;(八)满足多元化民生用电,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九)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应用,促进上下游产业健康发展;(十)完善标准体系,加快智能电网标准国际化。

为此,意见提出了三个大项的保障措施。即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动智能电网发展。加强政府部门间协调,研究落实支持智能电网发展的财税、科技、人才等扶持政策等。

二是加大投资支持力度,完善电价机制。研究设立智能电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储能、智能用电、能源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示范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拓展适合智能电网发展的融资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务,支持智能电网相关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等多种手段拓展融资渠道,鼓励探索完善峰谷电价等电价政策,支持储能产业发展等。

三是营造产业发展环境,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探索互联网与能源领域结合的模式和路径,鼓励将用户主导、线上线下结合、平台化思维、大数据等互联网理念与智能电网增值服务结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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