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环境事故,又无力赔偿污染受害者的巨额损失时,怎么办?环责险能帮助企业解决这个问题。然而,环责险的推广并不顺利,由于违法成本低、赔付率低,很多企业的主动投保意愿并不强,此外还存在法律支持不够、技术标准滞后、专业机构缺乏等问题。我们需要更多政策与法律上的扶持与相关行业的自我完善,才能解决这些问题,为环责险这一“绿色保险”打开“绿色通道”。
企业投保主动性差 环责险亟待更多“绿色通道”
“新国十条”提出,要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发展模式。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医疗责任等领域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责任保险发展,不断丰富责任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的责任保险产品化解民事责任纠纷。
“只要不列为强制保险,推广难度就很大。”这是7月3日在烟台市保险行业协会的座谈会上,当地环境污染责任险(下称“环责险”)首席承保公司一位负责人的话,道出了环责险的推广瓶颈。
企业发生环境事故,赔偿是件头疼的事情,但有了环责险,这个问题可迎刃而解。据介绍,环责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了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成本,使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险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得到赔付。
环责险在山东省逐步推开
记者从青岛市保监局获悉,企业环责险自2013年起在青岛市试点,当年共有55家企业正式签约,投保总金额达1.92亿元,发生事故最高赔偿1000万元,试点期为两年,逐步扩大重污染行业和重点防控区域,每次突发环境事件及累计赔偿限额共设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五档,保费分20500元—10万元多档,企业按照生产规模和环境风险等级选择相应的赔偿限额。
济南市于2015年1月开展环责险试点工作,试点范围涉及化工、危废处置、皮革制造、涉重金属排放等九大类行业。截至今年4月,济南市共有山东送变电工程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参保。
与济南市同时开展环责险试点工作的还有莱芜市,烟台市、威海市分别也于今年2月、4月启动试点工作。今年以来,环责险试点工作在全省逐步推开。但采访中,记者也发现,很多企业还是很难认可这一“绿色险种”,推进工作有一定难度。
企业主动投保意愿不强
环境污染责任险推广难度大,主要在于企业主动投保意愿不强。
“目前条件下,相关部门对环境违法企业处罚力度不够。环境污染违法成本低,缺少强制依据,仍是国内普遍存在的尴尬现实,这也导致企业购买环责险的动力不足。”人保财险烟台分公司责任保险经理王春英介绍说,“相关部门对突发性环境污染比较敏感,对逐渐泄漏、逐渐污染的难以界定。”
2015年2月,烟台环保局下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人保财险为首席承保人,与另外两家财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承保。人保财险负责的招远市和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连年续保的企业还不到10家。
据中华保险威海中支副总经理初海涛介绍,我国现在的环责险实际上是事故险,发生的概率很低。概率低意味着赔付率低,缺少理赔案例,这是环责险推进过程中的难题。这会影响企业投保积极性,增加了观望心理。同时一些连续投保两三年以上的企业,也开始怀疑投保到底有没有用,能带来什么保障。
“绿色保险”亟待更多“绿色通道”
基于解决环境污染风险问题而生,环责险又被称为“绿色保险”。为调动企业积极性,鼓励企业投保这一“绿色”险种,各市纷纷开辟“绿色通道”,将是否投保环责险作为信贷评估、成本补偿、行政审批的考核标准。
据了解,济南市、莱芜市有关部门均表示,将参保企业投保信息通报金融机构,以综合考虑投保企业的信贷风险评估、成本补偿和政府扶持政策等因素,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同时,各级环保部门可在企业项目审批、评先评优、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但总体来看,在环责险推广中,还存在法律支持不够、技术标准滞后、专业机构缺乏等不足之处,亟待进一步完善。据业内人士介绍,环境污染定损认定工作专业性强,但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相应的环境污染风险及损害评估机构,缺乏专业的企业环境污染风险评估人员,这限制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