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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制燃料迎最严环保标准 行业首提废水零排放

   2015-07-09 中财网2000
核心提示: 7月8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关于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指导意见》编制说明中提及,“针对新问题、新挑战,我们重新审视和调整了现阶段的发展思路。”

7月8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关于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指导意见》编制说明中提及,“针对新问题、新挑战,我们重新审视和调整了现阶段的发展思路。”

事实上,2014年以来,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国内能源需求增长放缓,能源企业投资能力减弱,个别煤化工项目出现环境污染事件。《指导意见》直言,国内已建成的少数示范项目还不具备大规模产能建设的条件,明确“十三五”期间的首要任务仍为产业化工程示范。

对于新的政策很多项目方可谓“又盼又怕”。《指导意见》提出对新建示范项目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标准,包括首次对全行业提出的废水零排放要求。国内首批煤化工示范工程云南先锋煤化工项目负责人王磊对记者表示,对于很多正在做准备的煤化工项目来说,新政策带来诸多挑战,但“十三五”的定位明确也将促使行业走上理性发展的道路。

行业首提废水零排放

国内新型煤化工示范真正启动已经有5年时间。在经历了盲目投资、政策约束、审批放松、环保趋严等多轮形势变化之后,煤化工行业再次迎来变局。

2015年初,国家能源局书面征求了环保部、水利部等7个部门,新疆、内蒙古等11个产煤省区,中石化、神华等25家能源企业,行业协会及主要咨询机构的意见。根据各方反馈修改完善后,最终才形成了此次《指导意见》。

近年来,煤化工污染问题备受舆论关注,部分示范工程的环保示范效果广受诟病。在对未来行业发展思路上,《指导意见》提出量水而行、最严格环保标准、节能高效、科学布局、自主创新等5项原则。

环保显然成为政策关注的重点之一,国家能源局在编制说明中称,经与环保部多次沟通,要求对新建示范项目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标准。项目所在化工园区近五年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

在诸多环保要求中,工艺废水全部回收利用可谓切中行业要害。国家能源局称,这是国内首次对全行业提出废水零排放要求,远高于石化、火电等行业标准。而监管机构还将对落实《指导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检查。

对大多数聚集在西北地区的煤制气项目而言,水资源问题是绕不开的一道坎儿。在水资源利用方面,《指导意见》也提出示范项目应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论证,坚持“量水而行”,严禁挤占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严禁取用地下水。此外,《指导意见》中还对煤制燃料项目的环评、选址、排放标准等作出详细要求。

开展产业化工程示范

事实上,近年来频繁发生的煤化工示范项目污染问题已经引起监管层的注意。此次《指导意见》也坦言,国内已建成的少数示范项目虽验证了自主技术可行性,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也暴露出工程设计、建设质量、生产运行、污染控制等一系列的问题,还不具备大规模产能建设的条件。

王磊直言,煤化工前期发展中存在盲目性,也交了很多学费。而目前来看,一些老项目可研和环评做得比较早,技术路线、环保方案等可能已经过时,监管层就不会认可。

对于众多仍在进行前期工作的煤化工项目来说,即将到来的《指导意见》显然将带来诸多挑战。今年初,作为煤制气开闸以来首个向环保部递交环评申请的项目,苏新能源煤制气项目环评被否。

此事件对行业内影响颇大,而对于新政策的影响,苏新能源项目规划部部长袁玉林对记者表示,《指导意见》让煤化工项目的定位及环评标准等更加明确,公司将按要求继续推进项目环评等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也首次明确了煤制气、煤制油为代表的煤制燃料示范工程的“十三五”定位:“首要任务是开展产业化工程示范,依托示范项目不断完善国内自主技术,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单纯产能扩张和重复建设的违规项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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