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国节能网

十二五治水完美收官 二三线城镇市场迎发展契机

   2015-07-09 中国产业信息网 2030
核心提示: 在“十二五”的最后一年,国家进一步重点加大废水污染处理的投资力度,废水处理将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同时,随着社会资本的广泛进入,我国中小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的市场空间仍然广阔。

在“十二五”的最后一年,国家进一步重点加大废水污染处理的投资力度,废水处理将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同时,随着社会资本的广泛进入,我国中小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的市场空间仍然广阔。

我国水资源严重匮乏。整体来看,我国水资源总量常年值27711亿立方米,各年的数据随降雨量的变化而变化,但是整体保持稳定。占全球水资源的6%,仅次于巴西、俄罗斯和加拿大,居世界第四位,但从人均角度看,我国的人均水资源量为2055立方米,只有全球平均水平的25%,位于全球第109位,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

分省来看,在我国31个省当中,有21个省出于缺水状态。其中处于轻度缺水(人均水资源3000立方米以下)的4个,中度缺水(人均水资源2000立方米以下)的8个,极度缺水(人均水资源500立方米以下)的9个。并且通过比较具体省份发现,处于极度缺水的9个省份,大多为经济较为发达,水资源总量尚算丰富的地区,而不是西北、东北等水资源总量较少地区。

在这样水资源严重匮乏的背景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全国用水总量逐年攀升。从2004-2014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国工业用水与生活用水占比相对稳定,但是用水总量增加迅速,从2004年的5547.8亿立方米增加到2013年的6183.45亿立方米。

废水排放量持续在较高水平,污染严重。随着经济发展,城镇化、工业化推进,全国用水总量迅速增加。与此同时,全国废水的排放量也一直逐年增长。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相对稳定在235亿吨附近,并随着总废水排放量的逐年增加,而导致占比呈现下降趋势。然而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却逐年增加,并且占比呈现上升趋势,从2004年的261.3亿吨,增加到2013年的485.1亿吨。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和氨氮排放总量。目前,我国几大主要流域均因为废水排放而遭到较为严重的污染,对环境和居民身体健康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根据2013年中国环保状况公报的统计,我国十大水系监测的469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71.7%、19.3%和9.0%。我国废水总量自04年以来一直呈上升态势,对河水水质造成了严重污染。

从中国环保状况公报数据看,全国废水排放总量由2004年的482.4亿吨提高到2013年的695.4亿吨。废水排放对环境和水域造成的严重污染将带来环保需求的增加。在“十二五”的最后一年,国家进一步重点加大废水污染处理的投资力度,废水处理将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中国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污水处理市场全景评估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指出: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规模未来仍然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具体体现为污水处理厂数量、规模、处理能力及处理标准的提高。

为了应对水污染的问题,“十二五”期间,中国的污水处理规模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到2014年3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3622座,处理能力达到1.54亿立方米/日,已经超过了美国(约1.15亿立方米/日),位居全球首位。但从人均拥有污水处理厂的数量来看,我国人均污水处理厂的数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相关资料显示,美国平均1万人拥有一座污水处理厂,英国和德国每7000-8000人有一座污水处理厂,瑞典和法国每5000人有一座污水处理厂,而我国目前基本上是150万人一座污水处理厂,差距甚远。

从目前污水处理规模和污水处理率来看,截止2014年3月,在设市城市中,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2051座,形成处理能力1.26亿立方米/日。在县级及以下乡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571座,形成处理能力2758万立方米/日。可以看出全国各主要一线城市和地级市的污水处理规模较大、污水处理率较高,未来不会有太多的大型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以上)的新建需求,而县城的污水处理厂数量和处理能力仍然较低,并且更多的是中小型污水处理厂,所以未来在县级、镇和乡等行政单位将会有污水处理厂的新建需求,污水处理的总体规模仍然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厂数量及增速对比

同时2015年是“十二五”最后一年,距“十二五”规划中新增污水处理规模的规划尚有一定差距。其中县城中新增污水处理规模仅完成规划目标的68.79%。进入2015年后,县城新增污水处理规模的需求仍然较大。

目前全国已建成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中,按照一级A设计的数量和规模仅分别占20.7%和15.4%,比例过低。将来提标改造未来将迎来较大需求。而我国现阶段污水处理标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比较宽松。随着环保相关法律完善,法规标准的提高,对污水处理的需求会进一步大幅度提高。

2014年1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当前迫切需要在资源环境、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同时国务院要求在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领域,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且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染减排和排污权交易。

近年来,主要依靠政府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进行环境污染治理的方式,在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面前显得乏力。因此,“污染企业付费、专业化治理”的第三方治理模式被寄予厚望。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我国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投资额增长迅速,从2001年1106.6亿元增长到2013年9517亿元,增长760.4%,治理废水污染项目投资额近几年也实现了快速的增长。随着环保产业市场化相关政策进一步出台确定,社会资本的广泛进入,我国中小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的市场空间仍然广阔。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专家机构  |  机构分布  |  领导机构  |  管理团队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