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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城135个屋顶电站两年共赚33.8万元

   2015-07-10 楚天金报 3210
核心提示: 昨日,家住福星惠誉东澜岸的徐先生拆掉自家别墅顶楼遮阳棚,打算换成30块太阳能板,“光伏发电的能源清洁环保,既能发电给自家用,多的电还能卖给国家”。

昨日,家住福星惠誉东澜岸的徐先生拆掉自家别墅顶楼遮阳棚,打算换成30块太阳能板,“光伏发电的能源清洁环保,既能发电给自家用,多的电还能卖给国家”。

近年来,这种“靠太阳吃饭”的家庭光伏电站,让一些普通市民跃跃欲试,记者从国家电网武汉供电公司了解到,从2013年5月首座个人屋顶光伏电站正式并网发电开始,武汉至今已有135户光伏发电用户并网,靠卖电赚了33.8万元。

看稀奇

花22万建“能赚钱的遮阳棚”

“装的时候没想过赚钱,就是顶层太晒!”家住沌口听涛观海小区的项先生,在自家别墅顶层安装有72块太阳能板的光伏电站,这一规模在武汉家庭光伏发电站中已经算得上数一数二。

记者在项先生家中看到,3层楼的别墅顶层单层面积约有200平米,连接成片的太阳能板形成一个整体的“蓝色顶棚”,与周围屋顶相比明显不同。

项先生坦言,每到夏天,由于房子顶层受到烈日的直射,作为书房的顶层就像一个“烤箱”,即使开了空调,也根本待不住人,无奈之下只得把整层楼变成储藏间,“当时我正考虑做外观和功能都比较像样的隔热层,有朋友介绍可以装屋顶光伏电站,想到建个好点的隔热层也要十万元左右,而这个还能‘发电赚钱’的屋顶发电站投资也就二十二万元,所以我很快就决定试试”。

项先生告诉记者,他家的电站在去年6月开始并网发电,一年发电量2万多度,其中约一万度都是自用,其余卖掉的电量算上补贴大概赚了1万余元。由于家里安装了中央空调等耗电设备,建家庭发电站之前的夏季高峰期时电费高达两三千元,现在由于家庭电站部分电能可以直接自用,平均每月电费可节省1000元左右。“整个小区目前就我家里安装了太阳能发电板,所以还是比较新奇的,基本上只要是朋友第一次到我家里来,都会很好奇地询问屋顶上的板子是怎么回事?”项先生说,面对朋友们的询问,他现在都可以很熟练地讲解光伏电站的投资回报。

“首个吃螃蟹的人”尝甜头

作为我省个人光伏发电“首个吃螃蟹者”,高松笑称自己现在完全“靠太阳吃饭”。理工科出身的他,自己鼓捣出来的屋顶电站已投运两年多,他也成为光伏行业中的一个小企业老板。昨日,记者在高松位于汉口古田三路的家中天台上看到,为了节省空间,30块太阳能电池板分为4处分布在天台四周。

据介绍,这个屋顶电站在去年还进行了一次提档升级。高松说,2013年,他投入3.3万元打造的屋顶电站,共有18块太阳能板,功率为4.5千瓦,年发电量最高为4500度。运行一年后,他又花了3.7万元进行了改造,“增加了12块太阳能板,还把以前用的普通电线等换成了光伏专用配件”。目前其屋顶电站功率增容到7.5千瓦,年发电量可达7500度,增加了近一倍。屋顶电站运行第一年发电量达到4518度,增容后截至目前发电量已超过12000度。

之所以增容,高松说是因为“尝到光伏发电的甜头”。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屋顶电站每发一度电就可以拿到0.42元国家补助,国家电网收购电价约为每度0.478元,今年我省出台政策又给了每度0.25元光伏发电补贴,相当于卖一度电收入可达到1.14元。按目前的补贴标准,7.5千瓦的屋顶电站每年发电量全部卖掉可赚8550元。

高松对记者说,他家电站发电自供后余电上网销售,每月白天使用实时发电约300度,而家里每月用电需500度左右,到夏天更高,“使用自己发的电后,基本没有了三档电费,实际上相当于每月省下了300元电费”。

遇瓶颈

屋顶电站遭遇“成长的烦恼”

随着夏季来临,武汉市在屋顶晒太阳的光伏电站越来越多。记者从国家电网武汉供电公司了解到,截至6月底,武汉已有135户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并网发电。

据了解,政策利好也为个人光伏发电推广加了把火。今年6月,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能源局印发最新通知,对新能源发电项目进行电价补贴,在今年年底前和“十三五”期间,我省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将享受暂定为期5年的电价补贴,每度电补贴0.25元。

不过,市民想在屋顶真正建起一座光伏电站,还真不太容易,“几乎没有碰到物业不阻拦直接盖章通过的。”高松告诉记者,其公司每年接到近百单屋顶光伏电站业务,只要涉及到物业批准盖章,几乎都会遇到阻碍。每单业务与物业反复上门沟通至少要花去一周时间,选择让该栋楼所有业主签字同意则更不容易,一栋楼业主有几十上百户,部分市民并不理解这种新生事物或有一定戒备心理,想通过业委会协调起来很难。超过三成客户最终因为物业不批准未能成功安装光伏电站。

对此,武汉供电公司一人士表示,个人申请自建屋顶光伏发电站,须拥有屋顶的产权。如果没有产权,若征得该栋楼所有业主的签字同意,通过物业方提出申请也可以批。

对此,不少物业表示“在这个问题上物业做不了主”。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顾玉兰告诉记者,此前就光伏电站“走进家庭”遇到的种种问题,其协会同湖北省太阳能产业协会曾举办推动家庭光伏电站建设健康发展研讨会。顾玉兰认为,对于这种清洁环保的能源物业理应支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个小区情况不同,屋顶作为公共区域是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只能作为管家,不能替小区业主做主,最重要的是需要征得业主同意。

出点子

政策应为光伏推广“开绿灯”

个人光伏电站在建设和并网技术上已无障碍,如何大面积推广光伏发电,具备一定经济能力的市区居民是主要力量。武汉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市区内居民住宅多为公共楼宇,屋顶产权属于公共产权,个人若想利用建设光伏电站,尚无明文法律法规来明确有关各方的权、责、利。目前完全拥有屋顶产权居民建设屋顶光伏电站最方便,已建成并网用户大部分是私房户主或别墅业主。

有业内人士建议,因为产权和公共空间利用等问题,目前的屋顶光伏电站对普通住宅业主来说确实限制较多。最理想是在新建小区时,由开发商在楼顶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既能解决占地的问题,也能解决投资大、售后维护难的问题。

更多业内声音则呼吁政策为屋顶光伏推广“开绿灯”。此前安徽省出台《安徽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安装太阳能利用系统物业不得阻碍,发生纠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予以协调处理。

武汉一家光伏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我省也应该出台类似条例推进家庭光伏发电建设。而对于城市居民安装家庭光伏电站要征得该栋楼所有业主的签字同意难度较大,建议可采取小区公示制,不一定非要每个人签字同意,而是新建家庭光伏电站前在小区内进行公示,一定时间内大多数业主同意即可,这样推进难度会降低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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