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讯 今天,长沙市环保局对全市涉重金属、涉危化、涉危废企业开展以“防风险、促安全、保稳定”为主题的环境执法行动。共出动环保人员147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59家。
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混放在工业垃圾储存间,现场有焚烧痕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放;污水处理站运行记录台账不全;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未经专家评审、未向环保部门备案等违法行为。
据悉,我省自2013年已全面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省环保厅要求在今年4月底前,各市州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和涉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应完成50%以上的预案备案率。
但到目前为止,全省涉重危废企业预案备案工作滞后。省环保厅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省除岳阳市完成了计划任务外,其余13个市州均未完成50%的备案率。其中长沙实际备案率为27%,在全省排名第4;排名最低的为湘西自治州和衡阳市,完成率分别为1%和2%。
此次长沙市环保局开展执法行动,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应急准备环节的预案制定、备案、演练及隐患排查工作,将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记者 李国平
环保连线
岳麓区试点生态补偿,1年最高补贴40万
长沙市岳麓区政府近日出台《生态补偿试点实施方案》。遵循“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对因保护重要山体、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基本农田、重要湿地等生态环境及功能,影响了村级经济发展的涉农行政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本次补偿试点对象为湘江新区生态工字型廊道、长株潭绿心保护区、靳江河及其支流域两侧范围内的岳麓区涉农行政村。对列入补偿范围的涉农行政村,根据每年评估结果,按照次优、良好,分别给予40万元/年和30万元/年的补偿资金,对评估不合格或对比上年度结果下降的行政村不给予补偿。同时,补偿列入补偿范围的涉农行政村每年10万元的工作管理经费,补偿试点周期设为3年。
另外,对于村级生态治理工程,在实施完成通过验收后,可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总投资的50%、总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配套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