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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将初步建成智能电网体系

   2015-07-14 中国能源报1570
核心提示: 7月6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发展智能电网的重要意义,即进一步提高电网接纳和优化配置多种能源的能力

7月6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发展智能电网的重要意义,即进一步提高电网接纳和优化配置多种能源的能力,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的综合调配,全面构建安全、高效、清洁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支撑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我国能源科技和装备水平的全面提升。

《意见》中提出了智能电网的发展总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成安全可靠、开放兼容、双向互动、高效经济、清洁环保的智能电网体系,满足电源开发和用户需求,全面支撑现代能源体系建设,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电网装备体系。

此外,《意见》还为智能电网的各项功能分别提出了发展目标:一是实现清洁能源的充分消纳。构建安全高效的远距离输电网和可靠灵活的主动配电网,实现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各种清洁能源的充分利用;加快微电网建设,推动分布式光伏、微燃机及余热余压等多种分布式电源的广泛接入和有效互动,实现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和能源结构调整。

二是提升输配电网络的柔性控制能力。提高交直流混联电网智能调控、经济运行、安全防御能力,示范应用大规模储能系统及柔性直流输电工程,显著增强电网在高比例清洁能源及多元负荷接入条件下的运行安全性、控制灵活性、调控精确性、供电稳定性,有效抵御各类严重故障,供电可靠率处于全球先进水平。

三是满足并引导用户多元化负荷需求。建立并推广供需互动用电系统,实施需求侧管理,引导用户能源消费新观念,实现电力节约和移峰填谷;适应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储能等多元化负荷接入需求,打造清洁、安全、便捷、有序的互动用电服务平台。

针对智能电网的电源侧、输配电侧、需求侧等各个环节,《意见》共提出了十项任务,分别对其进行指导与规范。《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网源协调发展和运营机制,全面提升电源侧智能化水平;增强服务和技术支撑,积极接纳新能源;加强能源互联,促进多种能源优化互补;构建安全高效的信息通信支撑平台;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确保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和服务用户互动;推动多领域电能替代,有效落实节能减排;满足多元化民生用电,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应用,促进上下游产业健康发展;完善标准体系,加快智能电网标准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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