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特高压输电通道获得核准或开工的消息一个接着一个,而与这些输电通道配套建设的电源基地如何布局却仍然云里雾里。应该同期建设的电源基地已经滞后,而更严重的是有关电源基地规划布局的认识尚不统一,几年来已经具有较高共识的风火打捆方式方法又有犹疑,这着实令关心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人们有些不安。
风火打捆是以风电与火电的打捆运行,并经输电通道实现电力外送的运用方式。这种方式可以在满足跨区域送电和建设坚强电网的同时,还可以加大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开发,很适合我国能源逆向分布且煤炭产区与风能富集区域多有重叠的能源开发特点。我国之前已经投入运行的哈密至郑州直流特高压通道和酒泉风电基地电力外送等,就都有风火打捆的应用尝试。
但一些迹象显示,在落实个别特高压输电通道电源基地布局,特别是确定风火打捆风电占比究竟多大的时候,夹杂着太多技术因素之外的不同想法,而这样的想法可能牵制到国家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战略的落实,这既和既定战略不合拍,又不与广泛社会共识相向而行。为此我们应该保持清醒。
几年来,国内多家机构对于风火打捆的运用,包括风火比重的配置方法,应该说是有着一定共识的。这些共识既有大量研究成果的支撑,又有哈密、酒泉等风电基地的初步运用经验,他们本应得到更多理解,而不应被轻率抹黑,更不该被有意搅混。
实际上,风火打捆究竟能送多少风电是可以借助简单算术理解一二的。我们设想某一特高压输电通道的输送空间为数字100,如果燃煤火电装机规模也大致取100,因为其调峰能力至少是自身规模的1/2,即50,这就意味着至少有50%的通道空间可以让风电做优先运行(火电作跟随运行)。由此可以理解,因为消去尖峰且间歇变化的风电平均出力只有装机容量的约30%,那么风电的装机容量也可大致在数字100的水平上。简言之,风电打捆的风火比例至少是1 :1,即风电规模一般不会低于火电规模。
简单算术虽谈不上严谨,但说明问题看似足够了。
风火打捆能够大比例地带送风电,而且应该坚持尽可能多地带送风电,这既有技术基础,又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要求。此判断有很强的普遍适用性,难有例外。如果稳妥起见,当然可以采用分布实施方式,但为实施成效计,风火打捆比例必须在规划阶段就有明确的总体方案。
大量数据表明,将同等规模甚或同等电量的风电与燃煤火电相比,风电在保护大气环境、坚守水资源红线、维护草原生态、限制土地使用,甚至存留一点化石能源的愿望诸多方面,要较火电有不可比拟的好处。
今年4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我们做任何工作都应该习惯从高处着眼,从这个角度讲,我们希望能将风火打捆与落实可再生能源战略联系起来,也能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联系起来。
诚然,之所以存在前述提及的不同想法,且目前局面差强人意,原因倒不在于存在多少私利的成分。笔者作一点大胆的揣度,有关原因可能不外乎以下几种:一是主管部门内部存在的条块分割治下的行政低效现象,二是相关地方经济发展思路的局限性所致,三是多少也与输电通道建设方乐见“不变”的心态有关,还有一个也不容忽视,这就是智库咨询机构的支撑作用不够,有关咨询活动或者受制于人,或者身陷“屁股决定脑袋”的境况也未可知。
我们希望,在借助特高压带送更多风电这一点上,业内能够凝聚再多共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能够担当责任,不各说各话,让工程问题回归技术解决路线,而智库咨询机构也要“争气”,既要重视品牌建设,也要有成大事舍我其谁的勇气。
国家规划在十三五期间风电发展规模比现在再翻一番,实现这一目标无论如何是一件艰巨而宏大的工程。可以说,利用风火打捆开发风电是历史给予的机遇,大型风电基地的规模开发更是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落实的重要战场,我们要携起手来共同打好这一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