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今年以来,宁夏自治区继续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目前已完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1.55亿元。
宁夏自治区以建设“美丽宁夏”为目标,以改善城市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为重点,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并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先后开工建设中卫市第四排水沟治理工程,沙湖湿地恢复和重建工程,金凤工业集中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忠立德慈善工业园区废水处理工程和固原市、中宁县、惠农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银川市燃烧锅炉烟尘治理工程。
据了解,下一步,宁夏自治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支持,重点推进城市湿地生态保护、葫芦河流域污染防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等项目建设。
一是继续开展城市湿地生态环境保护。2013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将沙湖流域湿地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013年~2016年)列为国家一般引导江河湖泊支持项目,对阅海、星海湖、沙湖等城市湿地进行保护。2013年~2014年,中央下达资金5700万元,2015年,宁夏已争取沙湖流域生态环保治理资金5000万元。
二是加强葫芦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宁夏与甘肃跨界河流葫芦河、渝河流经西吉县城和隆德县城。为解决县城工业和生活污水对河流水质的影响,切实加强葫芦河流域水污染治理,西吉县、隆德县计划采取源头截污、河道整治、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提升河流水质。
三是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地级以上城市地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后,宁夏自治区环保厅根据国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组织银川市、石嘴山市申报地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排水沟)污染治理等项目。
四是在建设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山区八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