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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五措施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

   2014-05-09 安监局 2000
核心提示:为巩固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成果,厦门市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巩固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成果,厦门市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健全监管台账。对照《国务院安办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确定的重点和要求,对全市涉氨制冷企业开展一次再排查、再梳理活动,掌握涉氨制冷企业中含有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及快速冻结装置的基本情况,做到一企一档。

二是加强培训教育。强化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涉氨制冷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涉氨从业人员液氨使用管理、应急处置等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和操作能力。

三是推进标准化创建。督促并指导企业严格对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四是强化执法检查。督促涉氨制冷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下达整改指令,并于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一律予以停产停业整顿。

五是加大抽查力度。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厦门市安办将从6月份开始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各有关部门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抽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厦门市安监局 高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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