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包头市入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成为全国30个示范城市之一,也是自治区唯一入选的城市。成为示范城市,就是要努力把包头建设成为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的典范城市、能源清洁化发展的先锋城市、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城市和全国知名的草原文化旅游城市,为西部民族地区节能减排探索一条富有特色的路子,引领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为此,我市将结合本市的产业结构和城市发展特点,在坚持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老工业城市转型、改善民生的同时,从产业低碳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交通清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建筑绿色化、服务业集约化等6个方面,加快推动2015-2017年节能减排综合示范的实现,达到经验可推广、模式可复制的引领带头作用。
为了推动这项工作,在全市上下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本报开设“建设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新闻专栏。专栏将宣传节能减排财政政策工作的背景知识、各行各业节能减排措施、普及生活中的节能减排常识。宣传好我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的思路、举措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推介挖掘工作中突出的经验典型和特色亮点。该栏目将有节能减排科普知识宣传、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典型示范项目扫描、重点人物专访、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体制机制创新报道等方面的内容。
★小知识
什么是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进一步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十二五”期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在部分城市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通过整合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力争取得节能减排工作新突破。
在示范城市树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实现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效水平大幅提高、低碳技术广泛推广、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减少、服务业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逐步健全,使试点城市节能减排工作走在全社会前列,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